四川省审计厅:846个保障对象违规享保障房及补贴

29.07.2014  12:41

  四川新闻网成都7月28日讯(记者 董焦 陈淋)28日,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成都举行,会议听取了四川省审计厅厅长黄河所作的《关于四川省2013年度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下简称《报告》)。

  《报告》显示,审计部门继续把民生保障、生态环境治理等专项资金作为审计重点,对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保障性安居工程:29项目违规用地17.53万平方米 416套保障房被占用

  黄河介绍说,对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表明,2013年,全省19个市(成都、南充由审计署审计)通过各级财政筹集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123.98亿元,对改善困难群众居住条件、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等起到积极作用,但资金、项目管理和住房分配等还存在一些问题。

  在资金管理方面,有13个市县未及时使用财政补助资金3.34亿元,闲置达一年以上;5个市县未按照规定时限拨付上级财政补助资金1936万元;6个建设管理、项目实施单位挤占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3410万元,如遂宁市富源实业有限公司将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3198万元用于偿还企业间其他借款。

  项目管理方面,全省共有29个项目在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书的情况下违规用地17.53万平方米;181个项目在未办理项目前期基本建设批准手续的情况下即开工建设;5个项目在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未依法履行招标程序,涉及合同金额1.17亿元。

  住房分配管理方面,由于审核把关不严,有846个保障对象不再符合保障待遇享受条件,但未按规定及时退出,仍享受保障性住房416套、领取货币补贴37.78万元;个别保障性住房被违规出售或用于商业经营等非居住用途;有2054套保障性住房被用于非保障对象居住。有65个市县尚未建立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等产权型保障性住房上市交易收益的分配办法。

  对审计查出的问题,各地正在进行整改,至目前已补充安排或拨付资金4803万元,已取消741户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资格,已腾退保障性住房98套。

  彝家新寨建设:峨边县少发放住房补助515.5万元

  《报告》对彝家新寨建设专项资金审计情况进行了说明,审计部门组织对13个县的彝家新寨建设专项资金进行了审计,涉及资金总额6.46讯亿元。审计结果表明,彝家新寨建设项目对改善彝家村容村貌和居住条件、促进生产发展起到积极作用,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报告》对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峨边县未及时按规定标准向验收合格的1031户新建住房户进行补助,至2013年9月底少发放住房补助515.5万元;越西县未使用“一卡通”或“一本通”,现金发放中存在手续不完善的问题。马边等3个县滞留或未按照进度拨付建设资金9844万元。喜德等2个县虚列专项资金支出、挤占上级补助资金134万元。

  此外,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招投标规定,竣工后未及时验收、办理决算。

  草原生态建设:2.1亿专项资金被挪用

  审计部门还对甘孜、阿坝和凉山州2011年至2012年草原生态建设专项资金和生态治理与建设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结果表明,三州及相关21个县积极推进草原生态建设,为牧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奠定了一定基础,但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报告》显示,阿坝、甘孜州本级及17个县将草原生态建设专项资金2.1亿元挪用于平衡财政预算、弥补事业经费等,如阿坝州财政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2631万元安排用于人员经费。8个县应征未征草原植被恢复费等953万元。

  同时,甘孜、凉山两州2011年应完成193.62万个羊单位的减畜任务,实际仅完成31%,完成率最低的盐源县仅为2.7%。阿坝等5个县征(占)用草地6866亩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道孚等11个县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库管理不规范。

  此外,还有8个项目建设未报经发展改革部门立项审批,10个项目建设未实行招投标或政府采购,个别项目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审计指出问题后,三州政府和主管部门及时整改,截至2014年5月底,已归还挪用资金2.08亿元,已对7名有关人员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同时,按照建立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要求,完善相关制度,切实规范和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与监督。

  环保资金:攀枝花、广元等地未及时拨付使用相关资金2.26亿元

  《报告》还通报了整顿关闭煤矿补助奖励资金和环境保护资金审计情况。审计表明,各级财政的环保资金投入逐年增长,促进了环境监管和污染防治能力进一步增强;奖补专项资金有力保障了省委、省政府整顿关闭煤矿工作的有序推进,为推动淘汰落后产能、改善生态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资金管理使用和政策执行上也存在一些问题。

  《报告》显示,共有1个市本级、3个县的1140万元的排污费收支未编入预算管理,2个市、12个县的环保部门决算编制不真实,结余结转差异799万元。同时,也存在专项资金使用不符合预算管理规定和安排用途的问题。攀枝花、广元等地未及时拨付使用整顿关闭煤矿补助奖励资金、环境保护资金共计2.26亿元,遂宁、眉山市本级和自贡市大安区挪用环保资金380万元,古蔺、仁寿等5个县征收的1027万元排污费未及时缴库。三是部分专项资金支出目标未全部实现。都江堰等10个县的环境整治、节能减排综合利用、工业废水治理等25个项目建设未按期完工;宜宾等3个市有51处关闭煤矿生态治理不达标,未复耕或复垦、矿用设施未完全拆除、场地未平整。

  黄河表示,对上述问题,各相关部门和地方高度重视,已经或正在积极采取措施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