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例火锅店收开瓶费被起诉 50元开瓶费已退
“关注消费新法新案”
系列报道
国外有开瓶费吗?
法制晚报报道,一些欧美国家也会收取开瓶费。
新西兰:除了少数几个豪华餐厅或者连锁饭店外,大部分餐馆都不征收开瓶费。一般餐厅会明示允许自带酒水。
美国:大部分餐馆不征收酒水开瓶费,但一些白酒俱乐部则会征收很高的费用。
埃及:一般没有人带酒水去饭店就餐,大家都有直接在饭店消费的习惯,很少发生开瓶费纠纷。
日本:对开瓶费没有什么特别的法律规定,人们一般不会把饮料带进餐馆。
昨日,成都商报独家报道了成都一家火锅店收取30元开瓶费被起诉一事后,引起网友热议。网友分为两派:一派是餐厅老板和工作人员诉苦餐饮行业经营的不容易,另一派则是众多消费者,认为餐饮企业小气,按规定就不应该收取开瓶费。家住水碾河的王先生称,他之前在御膳宫餐厅用餐被收取了50元的开瓶费,硬是分两次要回来了。
四川首位因收开瓶费被起诉的火锅店老板,昨日接受成都商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火锅店超过一半的利润来自酒水销售,一旦允许自带酒水,可能会出现亏损。
昨日下午,家住水碾河的王先生讲述了他在上周末被收取开瓶费的事情。王先生说,上周六晚上,他约了七八个大学同学小聚,知道最高法院的表态后,他专门关心了自带酒水问题,但他打了几个电话订餐,多家餐厅都明确表示禁止自带酒水。王先生最终选择了御膳宫这家餐厅,不过这家餐厅事先声明要收取100元的包间费。老同学相见,无酒不成席,一位同学从家里带了一瓶好酒让大家品尝。可酒刚一拿到餐桌上,服务员就说要收取50元的酒水服务费。后来,服务员端来了分酒器和酒樽,放下之后就走了。酒足饭饱之后,王先生让老婆付钱。收银员收取了50元酒水服务费,王先生觉得他们就喝了一瓶酒,不应该收取开瓶费,最终酒店退了王先生25元。
昨日下午,成都商报记者前往采访,王先生再次来到御膳宫要求退还另外25元。该餐厅负责人称:“我们提供酒杯、酒樽,还有斟酒服务。”不过,鉴于当天服务员并没有提供完善的服务,酒店方退还了王先生的另外25元酒水服务费。
火锅店张老板的一笔账
收入:
酒水收入:占10%-15%
包间费:占1%
开瓶费:仅几百元
菜品收入:占大部分
支出:
每月租金:8万元
员工工资:20万
员工住宿:1万元
税收:按照营业额的8.5%收取
水电费:成本的5%
利润:
菜品毛利润:50%
酒水纯利润:超50%
总结:火锅店每月10万元的利润,一半来自酒水
消费者何小姐的一笔账
6瓶王老吉:
超市每瓶卖4.5元,6瓶为27元
火锅店每瓶卖8元,6瓶为48元
6瓶雪花勇闯:
超市每瓶卖5.5元,6瓶为33元
火锅店每瓶卖9元,6瓶为54元
总结:自带饮料,消费者少花42元,节约了近一半的钱
被起诉火锅店老板:
每月10万元利润,一半来自酒水
昨日,成都商报记者来到位于新华大道的“码头故事”二号桥店,门前“谢绝自带酒水”的招牌还在。成都商报记者辗转在广福路的总店见到了老板张伟。张伟说,他看了网上转载的报道,觉得自己成了被告,“有点冤枉”。随后,张伟给成都商报记者算了一笔账。
利润 “一半利润来自酒水!”
“码头故事”在成都有四家分店,以新华大道二号桥店为例,在支出方面,该店去年9月开业,当时的转让费是160万元;现在,该家店面一个月的租金是8万。该店店长、厨师、服务员加起来共80多人,人均工资2500-3000元,每月仅工资支出就达20余万。此外,还为员工提供免费住宿,该项支出每个月也在1万元以上。
从收入上来说,菜品的毛利润在50%左右。酒水的纯利润可以达到50%以上,火锅店一半多的利润都来自酒水,因此酒水成了利润的主要来源。张伟说,目前火锅店的平均毛利率在50%,减去上述成本,纯利润也就是在10%左右。
饮料 “外面卖4.5元,火锅店卖8元”
据发票显示,这次作为原告起诉的何小姐在铭品超市以每瓶11元的价格买了2瓶花生奶,以每瓶4.5元的价格买了6瓶王老吉,又以每瓶5.5元的价格买了6瓶雪花勇闯,总共花了82元。那么,“码头故事”火锅店里对这类酒水的价格又是怎样规定的?张伟介绍,在他们店,王老吉每瓶8元,啤酒每瓶9元,按照该火锅店的价格这两样总价102元,比超市贵了42元。
张伟说,二号桥店每个月的利润大约10万,其中,一半利润来自酒水。“所有的火锅店都是如此,一旦允许自带酒水,至少90%都要亏损。”
何小姐在起诉书中明确要求退还50元包间费,认为它属于“霸王条款”。张老板说,在大厅,一名服务员通常负责3到5桌客人,在包间,一名服务员只能负责一个包间。“服务员工资在2500元到3000元。”张伟说,算下来在大厅一桌才21元左右,而在包间一桌则要90元,“这样算,包间成本是大厅成本的4倍左右。” 张伟表示,他们之所以谢绝自带酒水,并不是真的想收取酒水服务费,意在提醒顾客不要自带酒水。
开瓶费 “4家分店只有1家在收”
张伟说,目前还没有收到法院的应诉通知书,不过他会积极应诉,他表示,如果法院判决他退,且有理有据,他会退还。不过他也表示,目前四家店里只有二号桥店有“微利经营 谢绝自带酒水”的规定,在其他三家店并没有。张伟表示,遇到自带酒水的客人,他们一般都会竭力劝阻,如果劝阻不成,也就默认了。
专家观点
消灭霸王条款,要有维权意识
昨日,我国著名消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开瓶费”这种现象的长久存在,主要的原因是消费者维权意识薄弱,维权成本过高,“霸王条款”的消失,需要消费者“用脚投票”;另外,商家为了赚取暴利,不怕“铤而走险”,也需要工商等执法部门加大执法力度。成都商报记者 孙兆云 王英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