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单独两孩议案今日提交表决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03.2014  10:49

四川在线消息(四川在线记者 吴忧)20日上午,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向省人大常委会作书面报告。法制委员会认为,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人口形势的发展变化,决定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符合实际、顺应民心。条例修正案(草案)符合法律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决议的规定,建议常委会本次会议审议后通过。

法制委员会建议,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报告指出,由于本次对条例的修改是为落实中央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关于单独二孩的政策,以满足社会的关切和人民群众的期盼,对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中提出的有关我省计划生育政策的其他意见建议,在以后对条例的修订中,将认真进行研究和采纳。

按照议程,稍后,省人大常委会将对单独两孩议案进行表决。

将要表决的议案内容: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

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定对《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第十四条第二项修改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的”;

二、删去第十四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八项。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条文顺序作相应的调整,重新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