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独两孩”政策可实行网络预约办证

21.03.2014  08:46

原标题: 单独两孩”政策可实行网络预约办证

再生育审批时间期限由原来的90个工作日缩短为22个工作日

本报讯(记者刘宇男)我省“单独两孩”政策启动实施后,将坚持再生育审批制度。记者3月20日从省人口计生委获悉,为提高办证效率,全省再生育审批程序将实行“一改、三减少、四取消”。“单独两孩”政策将启动简易办证流程,群众可选择实行网络预约办证,也可现场办理。

为提高办证效率,省人口计生委制定了“本人申请、村(居)证明、乡镇(街道)审查上报、县(区、市)审批发证”的简易工作程序,全面推行单独家庭申请再生育网上预约,实现申请、核查、审批、发证全程网络化。

全省再生育审批程序实行“一改、三减少、四取消”。“一改”,即将原来申请人书面申请改为网上申请(预约)。网上预约审批包括“网上申请、审核确认、公示上报、审批发证、动态监测”等五大流程。在户籍地居住夫妇,可通过网络预约申请办证,随时查询办证进度;流动人口可通过网络,异地向户籍地申请,委托他人到户籍地办理。四川省计生网上便民服务平台——“单独两孩”政策预约审批子系统将于3月21日凌晨正式启动运行,符合条件的夫妻,可通过网络预约申请办证(网址:12356.scpip.cn)。“三减少”,即减少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减少计生部门的审批时限,减少公示时间。“四取消”,即对申请人情况清楚的,取消乡镇(街道)计生机构对申请人作调查笔录程序;取消对批准后的申请人下达“批准再生育决定书”和送达“批准再生育决定书”程序;取消《生育证》的有效年度的规定;取消基层附加不合理的再生育审批程序。全省再生育审批时间期限,也将由原来的90个工作日缩短为22个工作日,上级部门可随时监督工作进程。

记者从省人口计生委获悉,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夫妇,应当在领取《生育证》时退回和注销其《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从批准次月起,停止享受有关的奖励和优待;此前已享受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优惠待遇,不再退还。“单独两孩”政策实施后,符合政策但自愿不再生育的家庭,将继续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家庭的奖励政策。符合“单独两孩”政策的农村计生奖励扶助和计生家庭特别扶助的对象,合法再生育子女后,对其是否继续享受奖励扶助政策,需要重新进行资格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