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科技城将比照执行 中关村先行先试政策

19.10.2014  09:55

中国(绵阳)科技城建设将再添政策支持。10月18日,在第二届中国(绵阳)科技城国际科技博览会集中签约仪式暨成果发布会上,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主任邹吉祥透露,绵阳科技城将比照执行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政策,有望年内落地实施。结合此前四川省、绵阳市出台的相关政策,绵阳科技城已形成中央、省、市三级完整政策体系。
  日前,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国家部委同意,绵阳科技城已可执行中关村“1+6”政策中除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试点以外的各项政策。绵阳科技城也成为继上海张江、武汉东湖、广东深圳3个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安徽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试验区之后、第5个参照执行中关村政策的先行先试地区。
   比照执行的具体政策包括: 中央级事业单位科技成果处置权及收益权改革试点政策、提高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及技术人员股权奖励分期缴纳所得税试点政策、股权和分红激励试点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试点政策和科研经费管理改革试点政策,以及从中关村已推广至全国实行的其他政策。
  在省、市配套方面,2013年以来, 省政府为科技城“量身定制”了十条支持政策措施 ;绵阳市制定出台了20余项支持创新创业的政策,近期针对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涌泉计划”又专门出台33条政策,内容涵盖科技金融、股权激励及成果转化、专利资助和奖励、人才发展及创新创业等领域。

绵阳科技城拿到了哪些高含金量政策?
    比照执行的中关村政策要点,科技城范围内中央级事业单位可自主处置价值800万元以下的科技成果。
    科技城范围内企业,当年投资项目净收益可最高提取30%用于分红激励;科技成果转让净收益可提取20%-50%用于一次性激励。院校和科研院所经批准以科技成果作价入股企业,可按科技成果评估作价金额20%-30%的比例折算为股权奖励有关人员。
    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经批复新立项科研项目,开展间接费用补偿、科研经费项目分段拨付、后补助和增加经费使用自主权等试点。
    从事规定研发活动的科技城范围内高新技术企业,为研发人员缴纳的“五险一金”、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运行维护费用等,可按实际发生额的150%比例,在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予以税前扣除。

高新技术企业相关技术人员获得本企业给予的以股份或出资比例等股权形式的奖励,一次缴纳个人所得税可以在5年内分期缴纳。

在科技城开展非上市股份转让(新三板)试点。

省市出台政策要点
    1、科技金融方面
    支持设立金融机构拓宽科技城融资渠道鼓励企业直接融资积极引导创业投资实行信贷风险补偿
    2、股权激励及成果转化方面
    支持科技成果作价入股明确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支持事业单位成果转化
    3、专利资助和奖励方面
    设立专项资金扶持专利代理机构
    4、人才发展及创新创业方面
    设立专项资金资助补助高层次人才鼓励创新创业
    5、土地政策方面
    支持土地政策创新试点自主确定土地类适用税额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