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边县搭建“三大平台” 巩固“二项基础” 构建“一项保障”撬动金融资金

06.09.2017  03:35

 

盐边县不属于省定“四大片区”和88个省定重点贫困县,未享受国家、省级重大政策性扶贫资金。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和县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为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圆满完成,县采取“四两拨千斤”撬动金融资金的办法,补齐攻坚短板,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各类项目顺利实施。

搭建“三大平台”。盐边县着力突破行政、风险、成本三层壁垒,让银行轻装上阵、积极放贷、大胆放贷。 一是 建立银政互动平台。政府搭台不唱戏,政府服务不干预,政府支持不甩手。积极引导农业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等金融机构与贫困户“见面牵手”,严禁以行政命令干预银行贷款额度、时间、对象、利率等放款全过程,对扶贫小额信贷业绩突出的银行,政府采取将公共财政存款优先存入、建立逃费银行债务名单、协助追偿不良贷款等予以支持。 二是 政府主动担当。构建多维有效的风险防控体系,实现贫困户贷款风险管控前移。设立风险基金和分险金(风险金用于产业贷款、分险金用于住房贷款),按照受信评级额度,向贫困户发放扶贫产业贷款和住房贷款。成立由村干部、驻村工作组、德高望重的村民代表等组成扶贫小额信贷村风控小组,履行一定的评级授信、放贷初审、风险防控、贷款催收和呆账风险补偿核算等责任。加大贴息力度,按照先贴息、后还款的方式,对符合产业贷款条件的贫困户,3年期内,按5%的年利率给予全额贴息;对符合住房贷款条件的贫困户,5年期内,按5%的年利率给予全额贴息。贷款贫困户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全额或部分无法偿还贷款的,产业贷款按未偿还额度的70%由县级或村级发展基金承担,余下30%由承贷银行分担风险;住房贷款由政府全额承担。目前盐边县共投入风险金630万元,分险金500万元。 三是 建立服务平台。依托政府行政资源优势,落实扶贫小额信贷县级主体责任、乡镇工作责任、村社直接责任,扶贫小额信贷风险管控小组与银行一道全程参与贫困户贷款的摸底调查、评级授信、贷款审批、项目发展、贷款回收等各环节。

  巩固“二项基础”。坚持站在贫困户角度来组织设计扶贫信贷,优化授信、服务两项基础,畅通贫困户贷款渠道。 一是 为贫困户量身定制评级授信指标,将10多项常规指标优化为4项,并结合购买保险情况综合评级授信,评级设1-5级,对应贷款额度为1-5万元。 二是 金融机构优化贷款流程,缩短贷款时间,延伸服务触角,让贫困户“”成本和短时间就能获得小额贷款。

  构建“一项保障”。坚持把提高贫困户贷款可获得性作为基本出发点,不断提高扶贫小额贷款的精准性和可持续性。完善政策措施,研究出台了《盐边县扶贫小额信贷工作实施办法》《盐边县贫困户住房建设信贷工作实施办法》《盐边县扶贫小客信用贷款资金管理办法》系列指导性文件,明确贷款内容、目标任务、信贷管理、政策贴息、组织保障和贷款资金监管冻结解冻、使用拨付、监督管理工作相关要求,为信贷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目前,全县产业贷款累计完成1493户5103.6万,住房贷款累计完成1126户4923万元,总撬动金融资金10026.6万元,解决了全县产业发展和住房建设切实资金不足的问题。

供稿单位:盐边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