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非机动车条例再征意见 拥堵时可限行或禁行
昨日上午,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在其官网公布了《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和建议。这是《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草案)》第二次对外公开征求意见,今年4月还曾就此进行立法听证会,在此前的立法过程中较为罕见。
相关负责人表示,《条例(草案)》已经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完成两次审议,在此次征求意见后将形成第三次审议稿,在近期提交第三次审议。
增教育条款
申领牌照、违反条例都要学习
规定
第二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办理车辆登记时,应当对申请人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增强申请人的法律意识和交通安全意识。”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非机动车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解读
两条组合的条款,要求非机动车驾驶人员在申领牌照和违反条例时都要进行学习。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此次修改稿新增的条款,又对处罚条款作了梳理,有所减轻。
主要目的是加强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安全行驶教育,“惩罚措施和教育学习双管齐下,才能从根本上改变非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观念,自觉遵守相应管理措施,既维护公共利益,又保证自身安全。”
声音
条款刚一公布,就有网友表示了支持。网友“一水天下”说,惩罚实际上也是教育,“新增教育学习的条款,就更加人性化了,比如比较轻微的违反条例,如果处罚太重,电马儿可能接受不了,反而有逆反心理,下次照样,有话好好说,下次注意到就行了。”
市民张先生对记者表示,支持这两项条款,“考汽车驾照要学习,开汽车违章也要学习,以后骑电马儿也要这样子,不是罚款就可以了,学习了印象更加深刻。”
设调控措施
交通拥堵时可限行或禁行
规定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城市道路状况和交通流量实际,可以对非机动车进行疏导或者采取划区域、分时段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在第二次审议稿当中,对应的第十九条也有类似的表述,不过没有明确“划区域、分时段”的方式。
解读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一条“授权条款”,旨在授权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一定的情形下采取措施,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实际操作中有法可依,至于什么样的“城市道路状况”和“交通流量实际”,采取“疏导”“限行”还是“禁行”的措施,将交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相应的细则和办法。
声音
征求意见稿发布后,网友对这项条款谈论最多。在四川在线进行的网络调查中,超过五成的网友表示“不好,不仅未解决交通拥堵,还影响平时的出行”,另有三成的网友表示“很好,改善了路况,缓解了交通拥堵的状况”。在网友给出的“不支持”理由中,“非机动车环保”“非机动车较小,不影响出行”成了投票最多的两项。而在支持者当中,超过五成的网友表示可以“非机动车上牌,单双号限行”。
记者走访发现,对于此项条款,市民的反应同网调结果一致。市民张先生说,限行或禁行都不是解决交通拥堵的药方,“不管是机动车还是非机动车,都不能限行,最重要的还是把路修宽点,把公共交通完善一下,这样开车和骑车出行的就少了。”市民杨女士则表示,在道路交通实在拥堵的情况下,可以采取限行或禁行的措施,“每次堵车的时候,电马儿都在车流当中乱穿,这种情况下最容易出事,当然要限制,单双号限行都可以。” 记者吴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