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中心组(扩大)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31.10.2014  12:23

  
  10月30日,党委中心组(扩大)举行学习会,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体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和《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传达了四川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精神和全省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现场会暨企业与高校合作发展座谈会精神。

  学习会由党委书记邓良基主持。

  会上,邓良基就学校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精神进行了部署。他强调,要深刻领会依法治国的深刻内涵和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

  他要求,一是要把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学校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要通过对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解决好依法治校、以德治校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坚定性,要为依法治校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二要结合深入贯彻落实《高等教育法》、《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以及《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在全校全面落实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用法治的手段,推进有关管理工作,推进经济手段、行政手段、技术手段的法治化实施。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我做起,率先垂范,推进全面依法治校;做好思想、素质的全面提升工作,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各级领导干部、全体教职工要有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意识,要有敢于担当的精神。三是要高度重视、总结学校依法治校、依法治教过程中形成的宝贵经验和做法,将其固化在我们的管理过程中。

  对于贯彻落实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精神,他要求,在实践教育活动中找出的问题,整改要持续推进,不要松劲;坚持从严治党精神,突出抓好党建,特别是思想理论建设,从培养自觉性、坚定性开始。就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他希望学校相关部门进一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将学生就业、创业结合起来思考,推进创业平台建设。

  校长郑有良强调,当前全校师生员工首先务必要增强法纪法规意识,全社会都要增强法治意识,作为高校,不管是领导、教师,还是学生,都要增强法治意识,这是我们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将中央要求落实到实处,有了法纪意识才能依法依规依纪办事。其次,全校师生要严守法规法纪;最后,师生们要善于利用好法规法纪,维护好学校利益。

  他还指出,我校一直以来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虽然做得很好,但按照“党委领导、校长负责、依法治校、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要求,我们仍存在差距。面对全面深化改革的新形势,学校如何落实依法治校,这是全校必须深入思考的重大问题;如何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推进学校内部管理体系、内部管理能力的现代化,这是需要研究的重大课题。全体中心组(扩大)成员,作为学校管理的骨干分子,学校管理能力、管理水平主要体现在全体中心组(扩大)成员上。他强调,各单位、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各自分管的工作,根据新形势、新要求、新法规,进一步规范自身工作行为。干部们应尽心考虑学校和各自所在单位的发展问题和民生问题,要为推动学校更好更快发展作出自己最大的贡献。

  在下午的讨论,与会同志分为三组进行了讨论,大家结合学习畅谈感受,认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始终贯穿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思想、新理念、新论断,提出了新目标、新原则、新格局、新要求,纷纷表示一定要认真学习全会精神,深入领会党的法治精神的实质,切实做到学法、知法和守法。要强化法规意识,努力提高依法治校、依法治教的能力。

  两委委员,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含主持工作副书记),成都校区和都江堰校区党政负责人,中层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含主持工作副院长)参加了学习会。

 
关键词: 学习会 中心组 党委 10月30日,党委中心组(扩大)举行学习会,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体与会人员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