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

31.10.2014  19:02

10月31日下午,学院召开党委中心组扩大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委政法委、省司法厅党委有关会议精神,学院领导班子以及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刘丹福主持。

会上,学院政治部主任胡蓉组织全体参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文内容。

陈志林院长组织全体参会人员认真学习了省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通知要求、省委政法委刘玉顺书记在省委政法委全体委员扩大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李仲彬厅长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仲彬厅长在讲话中就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充分履行法治宣传教育职能,深入推进“法律七进”工作;二是充分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深化狱务所务公开,确保监所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五是切实加强班子队伍建设,努力打造过硬司法行政队伍。仲彬厅长特别指出,《决定》中“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的内容,为我们警院的发展带来机遇。

刘丹福书记就学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上级有关会议精神作了安排部署。刘丹福书记强调,十八届四中全会的胜利召开是我国历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次会议,这是我国第一次将“依法治国”作为主题纳入全会研究讨论。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学院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重要事件,全院上下要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首要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刘丹福书记就学院学习贯彻工作提出五点意见: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深刻领会四中全会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是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入决定性阶段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全会的成功召开,对实现国家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为实现国家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二是形式多样地开展学习,迅速在全院掀起学习贯彻全会精神的热潮。 要及时通过校园网、电子滚动显示屏、宣传橱窗、校报校刊、校园广播、微博等宣传载体,时滚动宣传标语、展示会议主要内容和亮点。要组织召开教师座谈会、邀请省内专家来院开展专题讲座、选派一些中层干部或骨干教师到省委党校或省师资培训中心进行专题培训、发挥我院法学类学科和法学人才优势筛选法治改革前沿课题开展研究。

三是准确把握全会精神实质,全面推进“依法办学、依法执教、依法治校”。 要以大学章程制定与建设为核心,进一步完善和推行“党委领导、校长负责、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制度。实行重大决策出台前法律顾问审查制度,确保决策合法性。依法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依法依纪解决或化解师生间的问题和矛盾。依法推进信息公开,落实“阳光招生”,实行“院务公开”。严惩在招生、招投标、干部选任中的以权谋私、破坏公正的行为,触犯法律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

四是抢抓机遇,深化改革,充分发挥学院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作用。 全会《决定》提出:“健全政法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机制,实施高校和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互聘计划”、“健全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人才的规范便捷机制”、“发展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队伍”等,我们要抢抓机遇,加强与实务部门深度合作与融合,不仅要吃透、用透、用够政策,而且要主动作为、积极作为争取政策,凡事要想在前面、做在前面,与具体工作相结合共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