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五举措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05.09.2014  09:51

(马德林)国务院新闻办公室4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中国将从五个方面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这五方面包括:一是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进一步促进机会公平;二是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更好地引导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三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规范考试加分、自主招生,拓宽多种形式学习通道;四是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五是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教育部副部长杜玉波指出,这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是恢复高考以来最全面最系统的改革,是教育综合改革中最重要最复杂的改革。为了进一步缩小差距,提高中西部地区和人口大省高考录取率,改革将向中西部倾斜:一是完善国家招生计划编制办法;二是继续实施“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

  增加农村学生上大学特别是上重点大学的人数,是促进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国家将继续实施“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部属高校、省属重点高校要安排一定比例的名额,专门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的农村学生。杜玉波希望通过以上举措,不仅让优秀的农村孩子有大学上,还要上好大学,力争到2017年贫困地区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人数明显增加,形成长效机制,让更多农家子弟有实现梦想的机会。

  对于高考改革不分文理科,强化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教育部副部长刘利民解释,此举是为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严重偏科,也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创造条件。

  刘利民说,改革要努力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考试成绩以合格、不合格和等级的方式呈现。记入高校录取总成绩的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学生可根据自身兴趣特长、高校的要求自主选择,以扬长避短。每门课程学完即考,“一门一清”。同时我们鼓励为学生提供每个科目两次参加考试的机会。这样可以减轻学生集中备考和一次考试所产生的心理焦虑和精神负担。(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