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零容忍整治违法电马儿 闯行下穿隧道顶格处罚

02.04.2014  11:04

制图姜蓉

    《成都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指导意见》昨起正式实施

    昨日,《成都市道路交通事故责任确定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正式实施。行人翻栏杆横穿马路、电动自行车跑上机动车道……类似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一旦引发事故,即使是作为弱势群体的行人,其行为也会被认定为一般过错、严重过错,甚至从重判定,在责任划分中可能处于不利地位(本报曾报道)。

    随着《指导意见》的实施,成都市交管部门从即日起,针对该规定中8类电动自行车的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在成都地区展开“零容忍”式的专项整治。其中,可能引发一般过错的有2项,严重过错的有3项,从重定责的违法行为有3项。交警介绍,“常见的骑电马儿穿行下穿隧道的行为,就属于严重过错中的‘非机动车违反规定进入机动车道通行’,将顶格处罚。

    “包括违法搭人、骑电马儿上汽车道、醉驾骑电马儿等,都是重点整治对象。”交管局民警介绍,此次整治是为让市民了解到平时不注意的小违法可能引起的严重后果,并希望纠违对象配合处罚,“如果妨碍民警执法,将被追加处罚。

    1 2 下一页         1 2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