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持居住证可提取公积金 居住证每年要签注

22.03.2016  09:59

  

  自2016年1月1日起,《居住证暂行条例》正式施行,淡化户籍和积分落户两大重要内容进一步明确,并确立了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与当地户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务,如免费接受义务教育、考驾照等等。

  在四川,居住证如何申领?申领后享有哪些权利?《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居住证暂行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给出答案。3月21日,《通知》经省政府官方网站全文发布,再次确立了四川为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包括义务教育、参加社保、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等,并规定了申领居住证的条件和流程等。

  《通知》特别规定了成都市建立居住证积分入户制度。

  申领后有何权利?

  持居住证可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

  到底什么是居住证?《通知》定义,居住证是持证人在居住地居住、作为常住人口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换句话说,居住证是获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的“通行证”。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其中包括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还有在居住地享受义务教育,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公共文化体育服务,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等。

  此外,在四川,居住证持有人也享受其他便利,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机动车登记,申领机动车驾驶证,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等。

  哪些人可申领?

  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 还需满足“三条件”之一

  哪些人可以申领居住证呢?《通知》明确,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申领居住证。

  “其他城市”是指某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其他市(州)、县(市、区),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但本县(市、区)内户籍在其他乡镇的人口到县(市、区)城区居住的;“居住半年以上”指在居住地居住并办理暂住登记或“一标三实”流动人口信息申报登记已满半年。

  需要注意的是,满足有“合法稳定就业”或“合法稳定住所”,或“连续就读”三条件之一,是申领居住证的必要条件。其中,“连续就读”是指在全日制小学、中学、中高等职业学校或普通高等学校取得学籍并就读。

  怎么申领?

  派出所或社区服务机构可以办 最快当场领证

  根据《通知》规定的居住证申领受理发放流程,公民本人或者代办人可以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请办理居住证。流程并不复杂,填写《居住证申领表》,交验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照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即可。

  为保障申领效率,《通知》特别规定了,符合申领条件且证明材料齐全的,派出所或社区服务机构应当场受理。同时,公安机关办证人员审验相关信息,符合申领条件的,应当场制作发放居住证。简而言之,申领居住证最快当场能拿到。

  值得注意的是,首次申请领取居住证,免交证件工本费;换领、补领居住证,需要缴纳证件工本费。

  成都居住不到半年暂时办不到居住证

  可凭居住登记证明办入学申请

  “马上要到5月份了,我还没有取到居住证,娃娃是不是就读不到书了?心头着急得很!”3月21日,成都市民李女士致电华西传媒呼叫中心028-96111热线诉说苦恼,因自己办理居住证登记不满6个月,按《通知》和《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李女士暂时无法取得居住证,但是,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申请,又要求居住证,这可如何是好?

  可凭居住登记证明办入学申请

  成都市专门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进行了“松绑”,可以凭登记证明办理入学申请。

  成都市教育局相关人士解读,今年1月1日,《成都市居住证管理实施办法》正式实施。按照成都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申请的规定,必须要求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有两类人员的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将受居住证的影响:一是成都本市人户分离人员因不适用《办法》不能办理居住证;同时,部分来蓉人员因办理居住证登记不满6个月,按《办法》规定暂时无法取得居住证。

  为了帮助上述两类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问题,成都市教育局日前发布了补充通知,以《居住登记证明》代替居住证,办理申请。但是,适合暂时“松绑”政策的人群,并不包含中心城区之间的人户分离人员、区(市)县域内的人户分离人员。

  今年,符合情况的人员可按照《办法》规定,在实际居住地派出所申报居住登记,凭派出所出具的《居住登记证明》,同时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为其随迁子女办理入学申请。

  入学提供居住证明年起严格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松绑”政策,只限于2016年。从2017年起,随迁子女入学,将严格按照规定办理,需出示成都市居住证。

  成都市教育局表示,2017年起,成都将严格执行国务院、省、市政府相关规定,各区(市)县要及时做好政策宣传工作,督促辖区内来蓉人员及时到公安派出所办理居住证,积极稳妥做好来蓉人员及市内人户分离人员随迁子女在成都接受义务教育的服务工作。

  特别提醒

  居住证每年要签注 逾期使用功能中止

  尤其需要注意的是,《四川省居住证》实行每年签注制度。

  《通知》要求,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之日前1个月内,由本人或代办人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请办理签注手续。

  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

  华西都市报记者李天宇李媛莉赖芳杰

  提示

  随迁子女入学申请应带哪些材料?

  2016年,进城务工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入学,应于5月的工作日向居住地所在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地点提出入学申请,填报《成都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申请表》,并出示下列证明材料的原件,提交复印件: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成都市居住证》或《成都市临时居住证》。

  (2)申请人及子女的原籍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

  (3)申请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区就读的,须提供持证人与中心城区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内办理的工商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4)持《成都市居住证》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持《成都市临时居住证》申请人需提供截止5月31日,已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证明(缴费累计时间在申请入学登记前24个月内,且申请入学当月及之前3个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5)截止5月31日,申请人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一年的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