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多种“放权”激发农业经营活力
“积极争取纳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全国试点。”
——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手中最值钱的生产资料若能以物权形式进行抵押,通过农业信贷获取资金对农业生产将具有重大意义。
“赋予农民合作社申报和实施财政项目主体待遇,完善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扶持政策。”
——这意味着财政支农项目资金将从政府手中交予给合作社,并且按照其成员数量进行平均量化,让更多的农民直接享受公共财政扶持。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定向委托、奖励补助等方式,支持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
——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从而确保社会化服务的质量。
1月24日,温江区红花紫薇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郭朝建凭借其122.53亩农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证,获得了我省第一笔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确权登记颁证成果的应用,可以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省农业厅农经总站副站长杨雪山说。
四川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下发《关于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专项改革方案》(以下简称 《方案》)。按照该《方案》,到2016年底全省要力争完成确权登记面积达到90%以上。《方案》还对我省新兴农业经营体系改革“脉络”进行了梳理,多层面明确了改革的总体思路、重点工作、推进措施等。
《方案》推出对于我省农业农村改革迈向“深水区”具有怎样的意义?又有哪些重点和亮点?杨雪山就此进行了解读。
完善新兴农业经营体系
“在当前农村劳动力稀缺,传统小农经济走到尽头的背景下,必须通过完善新兴农业经营体系来释放改革 ‘红利’。”杨雪山表示,整个《方案》主要涵盖了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大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等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和运行规则,推行农村土地规范有序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经营,积极发展经营性农业社会服务组织等多方面内容。
其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是基础,“确权颁证是第一步,其目的在于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杨雪山说,《方案》中,明确指出了要以县(市、区)为单位统筹农村各类产权 “多权同确”,“‘多权同确’后,农户可以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机具所有权等入股农民合作社,从而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杨雪山表示,《方案》还专门提到了“积极争取纳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全国试点”这是一大亮点。“土地承包权作为农民手中最值钱的生产资料若能以物权形式进行抵押,通过农业信贷获取资金对农业生产将具有重大意义。”杨雪山说。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关键
《方案》称,要着力培育一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尤其提到了“加强职业农民资格认定管理,建立分级评定和准入退出机制”。对此,杨雪山表示,推进职业农民资格认定非常重要,“这是把农业作为产业,把农民作为职业的重要证明。”
另外,《方案》也尤其强调了“赋予农民合作社申报和实施财政项目主体待遇,完善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社的扶持政策。”杨雪山表示这意味着,今后在财政支农项目资金的支配上,政府将“放权”,将此类资金交予给合作社持有, 并按照其成员数量进行平均量化,从而使更多的农民直接享受公共财政扶持。《方案》还强调了要“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货币、资产、土地等要素入股兴办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对此杨雪山表示,这样能够丰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机制和发展形势,“有利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用好货币资金,盘活闲置资产,开发土地资源。”杨雪山说。
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保障
《方案》中指出,要建立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尤其提到了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定向委托、奖励补助等方式,支持有资质的经营性服务组织从事农业公益性服务”。对此,杨雪山说,这也是政府“放权”的一种重要表现。今后,政府可以将本由其负责的农业公益性服务项目交予市场,通过市场调节来确保服务的质量。“这就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到了决定作用,有效规避了过去农业公益性社会服务由政府大包大揽,但农业社会化服务效果欠理想的状态。”
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是主要途径
《方案》从四个方面对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进行了要求。其中尤其提到了“鼓励和支持工商企业租赁农户承包地,投资发展种苗、饲料、储藏、保鲜、加工、购销等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现代种养业。”杨雪山说,这样的表述对于鼓励和支持工商资本进入农村发展种养业具有积极意义,“一方面在产业环节上进行了明确规定,另一方面也是政策导向更加准确。”另外《方案》也从农村县(市、区)、乡、村三级的职责层面对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进行了划定。明确了“县(市、区)建立健全土地承包交易服务平台,乡镇设流转服务站,村设流转信息员。”杨雪山表示,这对于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体系至关重要。(四川农村日报记者 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