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改革:语数外统考 自选3科计入总成绩
考生可在历史、地理、化学等6科中自由选择3科计入高考总成绩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4日发布,标志着新一轮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启动。教育部负责人就一些社会关注的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这也是恢复高考以来最为全面和系统的一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此轮的改革在考试科目、高校招生录取机制上都做出了重大调整,目的就是探索招生录取与高中学习相关联的办法,更好地推进素质教育,增加学生的选择性,分散考试压力,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目标任务
2014年启动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
2014年启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2017年全面推进,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国特色现代教育考试招生制度,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健全促进公平、科学选才、监督有力的体制机制,构建衔接沟通各级各类教育、认可多种学习成果的终身学习“立交桥”。
改革有五项主要任务:改进招生计划分配方式;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改革招生录取机制,规范考试加分、自主招生,改进录取方式;改革监督管理机制;在少数省(市)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
推进试点
沪浙着力探索科目设置和录取机制
高考综合改革重点进行两方面探索:一是改革考试科目设置。考生总成绩由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科目成绩组成。保持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科目不变、分值不变,不分文理科,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计入总成绩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由考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在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选择。二是改革招生录取机制。探索基于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两地分别出台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方案,从2014年秋季新入学的高一学生开始实施。
加分改革
加分项目大幅“瘦身”,取消特长生加分
这次改革主要采取3项措施。一是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2015年起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确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项目,应合理设置加分分值。二是地方性高考加分项目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原则上只适用于本省(区、市)所属高校在本省(区、市)招生。三是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严格认定程序,做好公开公示,强化监督管理。2014年底,教育部将出台进一步减少和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的意见。
自主招生
试点高校不得采用联考方式
这次改革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自主招生的措施。一是申请学生要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达到相应要求,接受报考高校的考核。二是试点高校合理确定考核内容,不得采用联考方式或组织专门培训。三是规范并公开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四是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五是从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国统一高考后进行。
避免偏科
一年两考,覆盖所有科目避免偏科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检验学生学习程度、避免严重偏科的一项制度设计,是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依据。今后学业水平考试范围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国家课程标准和考试要求统一组织实施。各地要合理安排课程进度和考试时间,创造条件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2014年,教育部将出台完善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指导意见。
建立档案
综合素质评价程序公开防“注水”
这次改革的重点是更好地规范评价的内容、程序,确保内容客观真实、程序公开公正。一是建立规范的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客观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注重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主要包括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兴趣特长、社会实践等内容。二是严格程序,强化监督,确保公开透明,保证内容真实准确。三是各省(区、市)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基本要求,学校组织实施。2014年,教育部将出台规范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
填报志愿
成绩公布后填报,逐步取消录取批次
高校招生录取方式的变化主要有:一、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列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二、充分发挥招生委员会作用;三、对招生工作实施第三方监督;四、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五、建立招生问责制,2015年起由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对录取结果负责;六、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七、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2015年起在有条件的省份开展录取批次改革试点。八、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增加高校和学生的双向选择机会。
■政策倾斜
定招“贫困生”
《意见》表示,今后由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部属高校、省属重点高校还要安排一定比例名额,专门招收边远、贫困、民族地区优秀农村学生。力争到2017年使贫困地区农村学生进入重点高校人数明显增加,并形成保障农村学生上重点高校的长效机制。另外,在东部地区高校安排专门招生名额面向中西部地区招生,同时部属高校要严格控制属地招生比例。力争到2017年,录取率最低省份与全国平均水平的差距缩小至4个百分点以内。
■相关链接
高职院校招生:文化素质+职业技能
根据改革方案,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将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
(本版稿件综合新华社、央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