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出台多项举措鼓励支持返乡人员创业创新

21.04.2017  19:52

 

(记者 李春雨)近日,四川出台《关于支持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鼓励和支持四川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加快推进四川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根据《实施意见》,四川鼓励返乡下乡人员充分利用地方资源优势,瞄准市场需求,科学规划种养业项目,合理布局规模化养殖场,大力发展优质粮油、蔬菜、水果、茶叶、中药材、蚕桑等特色产业,引导发展牛、羊等草食牲畜、特色小家禽、水产业。推动农产品加工提档升级,鼓励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开展产地清洗、筛选、分级、烘干、储藏、包装、贴牌等商品化处理。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通过产业链纵向和横向延伸,提升农业价值链。发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和乡村旅游、林业生态旅游、民族风情旅游、传统手工艺、农业博物馆、养生养老、森林康养、中央厨房,支持打造农业景区景点、农业主题公园、森林公园、森林(花卉)专类公园、休闲农庄、休闲农业专业村、以文化为主的特色风情小镇等。

  四川将依托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省级现代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区以及专业市场、农民合作社、农业规模种养基地等,试点探索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设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公益性孵化园区(基地),培育打造命名一批布局合理、种养结合、链条完整、功能多样、业态丰富、要素聚集、保障有力的省级示范农村创业创新园区(基地),引导返乡下乡人员向园区集中。鼓励产业园区、小企业创业示范基地、众创空间、创新创业孵化器等开辟专门区域,为返乡下乡人员提供创业创新空间。引导返乡下乡人员成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资配送、病虫害统防统治、托管服务、代耕代种、农机作业服务、农业废弃物处理、农业信息咨询等多元有偿服务。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计划,推进移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与现代农业结合,建立新型农业信息综合服务平台,促进智慧农业、精准农业发展。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促进电商与农村经营主体有效结合。

  四川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农民企业家、大中专毕业生、未计划安置军人(含军官、士官、士兵)、科技人员、留学回国人员、青年、妇女等返乡下乡人员到农村创业创新,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和特长,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并与实力强的精深加工企业联合与合作,组建行业组织或联盟。针对返乡下乡人员创办的家庭农场,达到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标准后,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鼓励返乡下乡人员创办领办的农民合作社申报、实施和承接财政支农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相关扶持政策向规范化、示范性农民合作社倾斜,实行财政补助形成资产转交农民合作社持有和管护。鼓励返乡下乡人员采取直接投资或参股经营组建合作制、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企业,发展壮大农业企业。鼓励农业企业吸纳农民特别是贫困农民就业,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生产和产业化经营。

  四川完善支持创业创新政策措施,全面实施“先照后证”改革,严格执行前置审批事项指导目录,对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办理行政许可的一般经营项目,企业可向工商部门直接申请登记经营。

  四川创新农村金融服务,鼓励开发符合返乡下乡人员需求的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落实财政贴息、融资担保、扩大抵(质)押物范围和涉农信贷投放等综合措施,加强返乡下乡人员的农村基础金融支付结算服务。优先支持金融机构到县域及乡镇布网设点,落实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稳妥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积极开展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和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探索权属清晰的农业设施、大中型农业机械等动产和不动产抵押贷款业务,有效服务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

  四川将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创业创新项目纳入强农惠农富农政策支持范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政府购买服务、农产品加工、农村信息化建设等各类财政支农项目,要将符合条件的返乡下乡人员纳入扶持范围。

  返乡下乡人员发展农业、林业培育和种植、畜牧业、渔业生产、农业排灌用电以及农业服务业中的农产品初加工用电,均执行农业生产电价。实施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创业培训五年行动计划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村青年创业致富“领头雁”计划、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工程、农村青年电商培育工程、大学生返乡创业行动、“千乡万村送林技”行动,开展农村妇女创业创新培训。

  四川将大力实施“宽带乡村”试点工程,推进农村地区宽带基础设施优化升级。发挥电信网、互联网、广播电视网在助推创业创新中的作用,加快“互联网+”政务服务、益民服务、现代农业、电子商务、普惠金融等向农村地区延伸。鼓励信息服务、电子商务提供商面向返乡下乡人员开发信息应用软件,开展农业生产技术培训和信息技术技能培训,提供农资配送、农机作业等农业社会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