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高空坠物连坐案一审 124家商户分担15万元赔偿

18.06.2014  15:53

        今日上午,成都“高空坠物连坐案”一审宣判,原告陈涛胜诉获赔152520元。由124家商户平均分担,每户平均承担1230元。

        此前,法院认定被告为144家,最终认定为124家商户进行赔偿。对此,法院表示,因多种原因,部分商家已注销,部分商家已难以找回,有些商家同属一个老板责任人。因此,最终确定为124户。法院判决被告在15日内向原告支付赔偿。同时,法院表示,赔偿更多的是一种社会救济,不是连带责任。(记者 杜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