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小街区”绿化要“见缝插绿” 建设海绵街道

07.09.2016  20:12

  昨日,市建委发布了《成都市“小街区规制”建设技术导则(2016年版)》(以下简称《导则》)。《导则》的发布,将对提高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提升旧城街巷空间品质,打造更宜居、更绿色、更方便、更和谐的街区空间形态有着重要意义。据了解,《导则》适用于市域范围内(含中心城区、天府新区直管区及二三圈层的卫星城或区域中心城、小城市、特色镇、一般镇)旧城中小街区的整治、提升、改造的设计、建设和管理活动。《导则》主要针对小街区内的公共区域(街道)的建设进行控制引导,包括道路、景观、市政设施、公服设施、建筑立面等内容。

  街道分类

  按主导功能与交通特征共分为七大类

  根据主导功能不同,街道可分为居住型街道、商业商务型街道、历史文化型街道以及综合型街道。

  根据交通特征不同,街道可分为一般街道、步行街道以及人车共享街道三类。

  居住型街道——

  以居住功能为主的街道。临街界面多由住宅、配套公服以及少量商铺、广场、绿地构成。建筑界面通常为非连续界面,街道内应控制机动车车速,为居民提供舒适、安全的邻里交往、健身、活动的场所。

  商业商务型街道——

  以商业、商务、办公功能为主的街道。临街界面多由购物商场、精品店、写字楼、银行、超市、餐饮店等构成,业态复合功能多样,建筑界面连续。商业较为集中的街道宜设置广场、步行街、商业外摆空间,构建地上、地下人车分离的立体的交通体系。

  历史文化型街道——

  以文化旅游、商业服务功能为主,具有一定历史年代,传统建筑相对集中,传统文化特色鲜明的街道。应注重保护街道整体景观风貌,彰显成都传统文化特色。宜根据区域交通条件、功能要求灵活设置步行街或人车共享街道。

  综合型街道——

  功能与界面类型混杂程度较高,或兼具两种以上类型特征的街道。

  一般街道——

  一般包括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道,是城市中最普遍存在的街道。

  步行街道——

  禁止机动车通行的行人专用道。

  人车共享街道——

  未划分道路路权,人车混行的街道。

  如何打造小街区?《导则》从交通设施、绿化景观、市政设施、公服配套、建筑工程方面,细致地列明了如何打造出更宜居、更绿色、更方便、更和谐的小街区。

  交通设施

  遵循四大原则 发挥高密路网的交通优势

  基本原则——

  在街道网络方面,遵循四大原则:打通各类“断头路”,形成完整路网,提高道路通达性;增加路网密度,引导机动车通过支路通行,以减轻主干道上的交通压力;保障非机动车行驶路权,形成连续通畅的骑行网络;建立科学合理的交通组织、完善的交通系统支撑,发挥高密路网的交通优势。

  在路权分配方面,遵循“优先保障步行交通,其次是公共交通,再次是非机动车通行及机动车通行,强调绿色出行方式优先”的原则。

  在交叉口处理方面,遵循三大原则:交叉口应适当减小道路红线切角值,宜采用小切角形式;交叉口应确保机动车驾驶的安全视距;转弯半径宜控制在5米以内,降低机动车转弯速度,提高行人过街的安全性。

  路面形式——

  机动车道宜进行路面黑化,提高行车安全及舒适性,减少噪音及扬尘;机动车道应通过色彩、材质或隔离带与非机动车道、人行道进行明显分隔,保障非机动车及行人的通行安全;历史文化型街道的机动车道铺装可选用毛石、青砖等具有地域特色的材质。

  非机动车道宜采用与机动车道、人行道相协调的常规耐磨材质。

  在人行空间中,纯步行街道与人车共享街道路面应结合建筑退距进行整体铺装;人行道宜设置安全、连续的盲道;历史文化型街道人行道铺装应优先选用传统材料,如青石板、青砖、卵石等,色彩典雅朴素,与传统建筑风格相协调。

  公交设施——

  完善人性化的公交设施,减少居民乘车出行及候车过程中的麻烦与不便。商业商务型街道与历史文化型街道可将站台与书吧、展示、游玩等功能结合,鼓励发展形式多样、风格多变的公交站台,材质、色彩和形式应反映街道特色,彰显街道文化内涵。

  过街设施——

  提供直接、便利的过街方式,保障行人安全、舒适通过路口或横穿街道。

  停车设施——

  停车需求较大的街道两侧可设置港湾式路边停车位,宜采用平行式停车,停车位展宽段与道路交叉口的距离应满足相关规范要求,有条件时配套建设电子计费器,对路边停车进行严格管理;历史文化型街道以及人车共享街道不宜设置路边临时停车位。在旧城改造中,可选择适当位置将部分停车位置换为非机动车停车位、街边绿化、城市外摆区以及公交停靠站等形式,以便营造丰富多样的休憩场所。可考虑分时段停车、指挥停车系统。

  绿化景观

  争取随处见绿,百米见园

  出成都“花重锦官城”特色

  总体原则——

  小街区应见缝插绿,增加如邮票绿地、袖珍广场、道路绿化等,争取随处见绿,百米见园;景观空间应体现生态性、整体性、开放性、文化性等原则;街道及广场绿化以乔木和草坪为主,适当点缀花卉灌木。

  景观改造——

  对现状街道绿化进行梳理评估,直径30厘米大树尽量保留;对过密的植物适当抽株,对不适合的树种、杂乱的灌木进行清理、更换。

  围墙改造——

  对居住型街道现状小区及单位大院的围墙进行改造,有条件的进行拆除;因安全需要保留的围墙宜适当后退红线,后退距离宜不小于1米,围墙外侧进行绿化;围墙内部景观好小区宜以通透的栏杆、绿篱等替换现状围墙,内部景观较差的可保留实体围墙并进行艺术化处理;围墙上增加攀爬的植物、花卉吊篮等。下转02版

  植物选种——

  突出成都“花重锦官城”特色,鼓励采用观花乔木、花灌木、宿根花卉、时令花卉。商业商务型街道宜选用冠幅较小,舒朗通透的植物,不宜采用高灌木及分枝点较低的乔木,避免对沿街商业的视线阻挡,如银杏、桂花树等;居住型街道宜选用冠幅较大,郁闭度高的植物,有利于形成连续的林荫树阵,如香樟、梧桐、合欢等。鼓励广场、硬质场地、人行道加强绿化覆盖,形成林荫,提升休憩空间品质。

  街道家具——

  应据街道特质和氛围采用形象、色彩、材质统一协调的街道家具。商业商务型街道:简洁、现代,富有设计感;历史文化型街道:匹配街道特质、运用历史符号,展现文化底蕴;居住型及综合型街道:造型简洁、美观、亲和。人流密集和休憩场地处,应酌情增加街道家具数量。应结合无障碍设施设计,提升人性化体验和街道空间品质。

  市政设施

  人行道、非机动车道等宜采用透水铺装路面

  总体原则——

  各类街道内的市政管线主要包括:给水管、雨水管、污水管、通信电缆、电力电缆、煤气管等,各类市政管线设施的改造建设应统筹协调。

  照明设施——

  街道应设置完善的照明系统,部分缺少照明设施的老旧社区、街巷应优先考虑增设路灯、庭院灯,照明设施的设置应与景观照明统筹考虑;风貌较好的现状路灯原则上不进行大量更换,确需更换的街道,路灯形式应与街道整体风貌相协调;历史文化型街道宜选用富有传统文化特色的照明设施;商业商务型街道宜适当增加壁灯、投影灯等,提升夜间商业氛围;灯具应配置LED等节能型光源,照明光源的色温宜为暖色;宜结合街道的宽度及整体风貌,选择多样的照明方式。

  海绵街道——

  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及广场宜采用透水铺装路面,铺装风格和材质应与景观设计相协调;透水铺装应按土壤特性、道路功能、承重要求等选择合适的基础形式。

  公服配套

  公服配套宜以社区综合体的形式集中设置,联合建设

  设施类型——

  公服配套设施类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行政管理、社区服务、教育、文化体育、市政公用、商业服务六大类;居住型街道及综合型街道应包括所有六类公服配套设施;商业商务型街道应包括市政公用、文化体育、行政管理、商业服务四类公服配套设施。

  集约设置——

  结合旧城改造,公服配套宜以社区综合体的形式集中设置,联合建设;社区综合体的建筑高度不宜超过六层或24米,以保证社区综合体各项设施被有效利用;公服设施的建筑风貌应与街道整体风貌相协调;对安全需求较高、使用频率大、需要室内外进行联系的公服设施,如农贸市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设施宜布置于底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宜布置在较低楼层,并不应高于3层;文化、体育类设施可结合屋顶设置,以提高空间的利用效率。

  高效可达——

  社区综合体宜邻近公共交通站点进行建设;应强化无障碍与可达性,便于各种绿色交通方式换乘;在公服设施主要出入口处,应设置舒适、安全的过街设施。

  居民服务——

  居住型街道建筑物底商宜设置与居民生活相关的商业服务设施,以满足街区内居民的日常所需;居住型街道两侧住宅建筑底层不宜设置火锅、烧烤等油烟较大的餐饮服务;应配置超市、美容美发、便利店、服装店等便民服务场所;居住型街道与商业商务型街道应充分利用室外空间、沿河绿带、邮票绿地等,形成交往交流场所。

  便民服务——

  居住型街道与商业商务型街道宜在建筑底层设置便利店、图文店、书店、美容美发等便利服务设施;结合便利店、超市等设置自助购票机及便民自助服务终端,为区域内居住、办公人士提供工作、生活所需。

  运动设施——

  可结合室外公共空间、建筑内部及屋顶设置健身馆和体育运动设施如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游泳池等。

  建筑工程

  街道风貌应与周边城市风貌相协调

  总体原则——

  街道应特色鲜明;街道风貌应与周边城市风貌相协调;不宜出现原色及艳丽色彩;同一街道的建筑色彩应有主色系,同一建筑物的主要色彩组合不宜超过3种,塔楼与裙楼色彩应协调统一。

  本报记者 袁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