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停止企业年度年检工作的公告

28.02.2014  14:26
核心提示:决定自今年3月1日起停止对在川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在川企业)的企业年检工作。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的要求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停止企业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我局决定自今年3月1日起停止对在川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在川企业)的企业年检工作。   关于在川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的具体时间,待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统一部署后,我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告。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