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主不再“跑断腿” 四川65万企业年检改抽检

28.02.2014  14:25
核心提示:针对过去应该年检而没有按时参加年检的企业,工商部门决定暂时不予处罚,但这部分企业将来有可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27日,四川省工商局在政务网站发出公告,自2014年3月1日起正式停止企业年度检验工作。我省65万企业再不用递交材料跑年检了。   公告称,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的要求和国家工商总局《关于停止企业年度年检工作的通知》,四川省工商局决定自今年3月1日起停止对在川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以及其他经营单位(以下简称在川企业)的企业年检工作。关于在川企业年度报告公示的具体时间,待国家工商总局统一部署后,四川省工商局将及时向社会公告。   这意味着施行了26年的企业年检制度正式退出历史舞台。四川省工商局企业处负责人对记者回忆了年检制度的“前世今生”:1988年5月13日,《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出台,第一次明确了企业法人的条件、登记事项、开业、变更、注销、年检等重要事项。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工商机关对企业开展年度检验工作。从此,企业每年要向登记机关提交年检报告书等年检材料,接受监督管理。   这位负责人说,企业年检制度是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期的特定产物,当时信息不发达,政府监管必须加强。而现在,市场主体数量迅猛增长,今年1月全国市场主体已超6100万户,仅靠政府监管力量难免捉襟见肘。因此,国务院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这个改革把传统的通过年检的方式,市场主体向监管部门负责,改为市场主体通过有关信息的公示向社会负责,由以前的单纯政府监管转为信用监管、协同监管、企业自律和社会共治,有利于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该负责人说,停止企业年检制度,对企业来说,不用每年年检都要跑工商部门了,也不用再提交审计报告等年检材料,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针对过去应该年检而没有按时参加年检的企业,工商部门决定暂时不予处罚,但这部分企业将来有可能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