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政厅《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公告(四川爱加职业培训学校等2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
经查,下列23个民办非企业单位未按规定参加2014、2015、2016年年度检查,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一条、二十二条和二十三条之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根据《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八条规定,本机关现依法公告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下列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四川省人民政府或者民政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本机关办公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芷泉段15号
本机关邮政编码:610061
本机关联系人员:孙竹玲( 028-84423015)
四川省民政厅
2018年10月22日
具体名单:
连续三年未参加年检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3个)
1、四川爱加职业培训学校
2、四川樨林书画院
3、四川华夏酒类收藏艺术中心
4、四川力达士足球俱乐部
5、四川省实用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6、四川省烘焙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7、四川长城培训学校
8、四川大学科技园培训中心
9、四川南洋职业学校
10、四川金丹立美容美发技术学校
11、四川西南科兴计算机专修学校
12、四川现代物流培训中心
13、四川柏楠职业学校
14、四川奥斯塔计算机技能培训中心
15、四川天厨烹饪学校
16、四川华西护理保健职业技能培训中心
17、四川怡仙堂职业培训学校
18、四川瑞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19、四川海尚政策咨询服务中心
20、四川卓越企业家研究中心
21、四川巴国布依烹饪技术学院
22、四川巴国布依烹饪技术学院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
23、四川冠军之夜健康健身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