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州:落实精准化扶贫 全力推进扶贫攻坚

04.11.2014  19:06

为落实精准扶贫,达州结合实际和群众意愿,探索出了“十三个”到村到户精准扶贫工作举措,全力推进扶贫攻坚。

(一)基础设施改善到村到户。 针对贫困村村社道路、安全饮水、农田水利、农村电网、环境整治和通讯等基础设施的薄弱环节,按照“缺啥补啥”的原则,制定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发展规划,确定扶持项目,将各类扶持项目分类归口到相关行业部门,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集中扶持贫困村、贫困户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逐步改善贫困村、贫困户发展环境,为贫困村、贫困户稳定脱贫奠定坚实基础。

(二)干部结对帮扶到村到户。 在现有各级部门(单位)定点扶贫贫困村的基础上,有效整合资源,从市县乡三级抽调干部,组建驻村工作队,开展驻村帮扶工作,把项目、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稀缺资源输送到村到户。确保828个贫困村都有帮扶单位,74万贫困户都有帮扶责任人。驻村工作队要协助贫困村开展贫困户识别、建档立卡和信息录入工作,制定并实施贫困村发展规划和贫困户脱贫计划,引进资源、筹措资金、指导实施并监督管理扶贫项目,协调派出单位和当地党员干部、能人大户结对帮扶每个贫困户。

(三)增收项目到村到户。 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综合运用扶贫贴息、财政补助等扶持政策,扶持有发展能力的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增加收入;通过土地流转、合作经营等方式,选准产业,规模发展,培育市场主体,确保每个贫困村有一个龙头企业或专业合作社带动,促进贫困户增收;扶持引导贫困村、贫困户与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能人大户建立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发展产业,吸纳贫困户劳动力就业,稳定增加收入;鼓励扶持给贫困户产业发展项目资金参股到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获得保底分红增加收入;积极探索有劳动能力且有转移就业意愿的贫困户,通过扶持购买就业岗位,实现转移就业脱贫致富。

依托我市生态资源优势,加大重点区域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打造精品景区,带动贫困区域持续发展,实现贫困区域、贫困户稳定脱贫。加强旅游镇、旅游村创建工作,坚持“政府主导、企业投资、群众参与”的开发模式,探索“政府+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吸引民间资本、社会资金发展旅游产业,促进休闲农业、旅游产品的开发,发展农家乐、农业观光等旅游项目,带动贫困群众增收致富。

(四)扶贫生态移民和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到村到户。 对生态环境脆弱、生存条件恶劣、自然灾害频发地区的贫困户,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生态移民、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和易地扶贫搬迁。从2014 年起,各县(市、区)要优先解决贫困户避灾搬迁安置,贫困无房户、贫困危房户搬迁要和贫困村贫困户年度脱贫规划相衔接,确定搬迁重点,采取计划单列、政策倾斜、领导包挂、干部帮户、专项考核等特殊措施,到2020 年底全面完成我市贫困无房户、贫困危房户及低保户的搬迁安置。

(五)危房改造到村到户。 优先解决贫困无房户、危房户的住房问题。各定点帮扶单位、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要及时反映贫困户的需求,做好相关协调服务跟踪衔接工作。住建部门要对农村贫困无房户、危房户危房改造信息系统进行完善,制定分期分批实施危房改造工作计划。确保到2020年,完成贫困无房户、危房户的改造任务。

(六)教育培训到村到户。 对贫困家庭的学生实施从幼儿教育到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学费免除和资助制度,坚持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生活补贴和技能培训补贴制度。落实和完善教育资助制度,免除中等职业学校贫困家庭学生和涉农专业学费,对贫困家庭学生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给予生活费补贴和奖学金资助。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和单位,定向委培或招聘贫困家庭大学生。加强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为贫困户创业提供工商登记、土地使用、用电用水、贷款贴息、税费减免等优惠政策。

(七)医疗卫生到村到户。 健全贫困地区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加大疾病预防控制力度,加大对计划生育扶贫对象的扶持力度,优先实施相关扶贫项目,逐步解决因病致贫返贫问题。制定对贫困家庭的特惠政策,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提高贫困人口“参合率”,对农村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个人自筹费用实行免交,提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具体比例由各县(市、区)根据财力自行确定。对农村贫困人口全面实行大病救助制度,减轻贫困家庭经济负担。农村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贫困家庭中60 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五保户”以及低收入重病患者等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县(市、区)政府全额资助。

(八)社会爱心帮扶到村到户。 积极搭建社会帮扶公开媒体信息平台,实现援需见面、爱心安放,引导社会扶贫资源向贫困村、贫困户汇聚。动员社会力量对贫困村在基础设施改善、致富产业培育和公共服务建设等方面给予扶持;对贫困户在重大疾病和残疾人救助、技能培训、就业促进、捐资助学、饮水安全、危房改造、产业发展等方面给予帮扶。

(九)扶志到村到户。 把扶贫开发与提高农村人口素质结合起来,要深入贫困村、贫困户,摸清情况,为贫困村、贫困户脱贫找准路子;帮助村社干部及贫困户更新观念、解放思想,改变精神面貌,鼓励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克服“等靠要”思想。激发贫困村、贫困户加快发展的内生动力。

(十)惠农政策落实到户。 严格落实国家出台的一系列强农惠农利农政策,最大限度让利于民。涉及农业生产类有种粮补助、良种补贴、农机具购置补贴、退耕还林补贴、公益林、经济林补偿等;涉及农民生活类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政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农村危房改造政策、独生子女父母领取一次性奖励、独子双女补助等,涉及农村特殊群体救助类有低保补助、五保补助、高龄补贴、优抚对象补助等。坚持把落实惠农政策纳入农民负担监管的重要内容,摆上突出位置,严格程序,加强监督,所有直补资金采取“一卡通”直接发放到农户手中,确保农民真正得到实惠。

(十一)社会救助到户。 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贫困户,民政部门要纳入低保范畴,实行应保尽保;对于因各种特殊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临时性、突发性困难的低收入家庭要给予临时救助。继续实施孤儿和无生活来源重度残疾人生活费补助及“五保户”集中供养等制度。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十二)信贷支持到户。 完善贫困地区金融组织体系,进一步发挥政策性、商业性和合作性金融的互补优势。增加对扶贫对象的特惠贷款项目。各县(市、区)建立风险基金,对建卡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项目,贷款5万元以下,贷款期限3年以内的,提供无担保、无抵押信用贷款,财政资金全额贴息。

(十三)法律援助到户。 建立健全法律援助网络,在贫困人口比较集中的片区或贫困村设立法律援助点,确立援助联络员。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截止目前,全市投入省、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9250.4万元,完成93694名农村贫困人口脱贫解困,改善了生产生活条件并提高了自我发展能力,完成省委、省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的92.54%。(达州市扶贫移民局办    李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