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的前提是识贫

20.05.2015  14:18

      近年两次到基层调研中的所见,令人难忘:一次是到一个经济强县的山村,百十户的房屋破旧不堪,村里最像样街道也是一条窄窄的乱石路,大多数人家年人均收入不过1500元;另一次是到一个省级扶贫县调研,到处所见的是村容整洁、民居优美,几乎村村有兴旺的产业项目,完全看不到贫困的影子。两相对比,前者使人感到是富地方也有需要帮扶的贫困群众,后者则使人感到有的地方贫困的帽子戴错了或者该摘了。


  对于扶贫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因地制宜,要更多面向特定人口、具体人口实施精准扶贫。反观实际,我们不得不说,扶贫工作的精准程度还很不够。

  从扶贫区域上说,小到扶贫村,大到扶贫县,还存在“伪贫取利”的情况,还存在“大水漫灌”的情况,一些扶贫资金、扶贫项目、扶贫政策等,没有落到应该落的地方。从扶贫人口方面看,有些身处富裕地区的贫困户往往被富裕的影子所遮挡,被忽视了;而在有的农村,扶贫政策“落地走形” “跑冒滴漏”,不少得到帮扶的不是真贫户,而是村干部们的关系户。所有这些情况,不仅有失公允,而且也妨害了国家扶贫战略很好地落实和取得实效。

  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一方面由于工作运行机制欠严密,调查研究做得不实、不透,摸底不清等原因,从而导致扶贫指向失偏;另一方面,扶贫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粗放,或“大水漫灌”,或“手榴弹炸跳蚤”,或“撒芝麻盐”,使得扶贫对象的精准度降低;同时,由于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水平高低有别,一些农村在扶贫政策落实上,存在“暗箱操作”情况,人为阻碍了精准扶贫。

  实施精准扶贫,至少要精细地做好四个环节的工作:一是准确识别出需要帮扶的对象,二是准确查找出贫困的“病根”,三是对症施治确定帮扶策略和措施,四是科学严格地保障措施落地。这四个环节,环环相连,缺一不可。但识贫环节,却是实现精准扶贫最基础、最关键的第一步。把真正的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识别出来,去伪存真,才能做到真扶贫、扶真贫。

  为此建议:一是加强“识贫”“定贫”程序的规范化建设。国家和省级扶贫开发主管部门,亦应建立健全公开透明的扶贫对象识别、确定管理机制,建立全国农村扶贫信息开放系统。按照“县为单位、分级负责、精准识别”的原则,采取“群众评议、公告公示、抽查检验、实地调查”办法,自下而上,筛选确定贫困户、贫困村、贫困乡,建档立卡,确保识别出的扶贫对象真实、准确。二是把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与推进扶贫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建设高素质的村级班子,保证“识贫”“荐贫”公开、公正、公平。三是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应根据实际,建立当地的贫困评价标准,筛选扶贫对象,实行有针对性的“滴灌”式扶贫,以推动实现全面的共同富裕。四是实行扶贫工作动态管理,建立科学的进入和退出机制。定期实地考评扶贫对象发展情况,了解社会贫富变化动态,让已经富起来的尽快脱帽出列,让需要帮扶的对象及时入列。五是把扶贫工作运行纳入法治轨道。对识贫、定贫工作实行责任制,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套取利益的个人和组织,进行严格的责任追究,确保扶贫工作精准到位,让真正需要帮扶的人民群众享受到国家政策的阳光雨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