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头条:我省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在泸州颁发

02.03.2015  18:03

  

  3月1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作为我国深化改革的重要举措,从2007年《物权法》规定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到3月1日进入实际操作阶段,共历经了七年之久。我省泸州市是全国两个不动产登记示范点之一,3月1日,泸州不动产登记局颁发了全国首批不动产权证。

  

  3月1日,在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工作人员向泸州市民申女士颁发了我省第一张不动产权证书。申女士说自己是2014年年底买的一套70多平方的小房子,一个月时间不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就通知她来领证,并且非常幸运地领到了第一本。

  

  记者打开不懂产权证书的第一页看到,在右上角有一个二维码,通过这个二维码扫描出来的数字我们可以登录特定的系统,来查询不动产权证书的相关内容。值得一提的是,在证书的最后一页,分别有一张宗地图和房产分户图,这两张图在以前是分别记载于我们的土地证和房产证上面的,现在把这两个图放在一起,也就说明,这张不同产权证书同时囊括了房产证和土地证的所有信息。

  

  职能整合是此次不动产登记措施的重点之一,也就是说,以往分属于住建、国土、林业等部门的十项不动产权利登记,今后将实施统一登记。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杨冬生介绍,以前登记时分散的,所以会出现一些重复或是遗漏,产生了很多的纠纷。二线在老百姓办正不用再在多个部门来回折腾。这样不但能减少纠纷推诿,也能提高百姓对政府工作的满意度。

  

  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将更好地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财产权,而为了真正做到便民快捷,作为全国两个不动产登记示范点之一的泸州,通过数字化手段对登记服务进行了优化。在办事处中心,就有一个便民设施触摸屏,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副主任田芳向记者介绍,通过这个触摸屏,可以查到一些办事指南,例如不同的登记类型需要提供什么法律条件,都可以在触摸屏上看到明确的规定。

  

  按照相关规定,目前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的时间,是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新的不动产权证与之前的房产证、土地证等证件并不冲突。杨厅长说,现在设定了三年的过渡期,在过渡期间,新证和旧证同样有效,现在并没有强制性换证的要求。除非在这三年过渡期中发生了变更。例如要转让房产,那么就需要重新办理新的证件。

  

  据了解,在推进泸州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我省还将加紧在全省范围内推广不动产登记,年内全省各市州要完成职能整合,全部建立起不动产统一登记机构。(新闻资讯频道记者 郭珊珊 报道 赵妍欣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