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房合一 宅基地“第一证”泸县颁发

02.03.2015  12:17

  3月1日上午10时20分,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证大厅内,泸县牛滩镇横江村五社29号的村民刘德全,拿到了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为他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这样,刘德全也就成了全国不动产登记后,首个成功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的农民。

  在不动产权证书的内页,记者看到,“川2015泸县不动产权第0000001号”的字样十分醒目。刘德全告诉记者,他登记的这套自建房测绘面积是113.8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两层)达221.59平方米,供一家四口人居住。“以前办理房产证(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林权证等要多个部门来回跑,十分不便。”刘德全说,如今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一个部门就能办理,既方便又节约时间。当天上午,刘德全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前后一共只花了十多分钟。

  全新的《不动产权证书》对农民有何意义?刘德全认为证书的颁发能够让他更好地管理自己的财产,同时减少不必要的纠纷。“我从电视上看到说全国要颁新证,全家的房子也还没办证,就赶紧过来办理了。”刘德全说。

  2014年12月22日,国务院颁布了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条例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条例》按期施行,国土资源部、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将泸州市作为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示范建设单位,要求泸州市从3月1日起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泸州市和泸县是全国首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示范市和示范县,今天的启动工作标志着四川乃至全国迈出了实质性的步伐。”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杨冬生告诉记者,开展 “不动产统一登记”就是将分散在国土、住建、农业、林业 等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能整合到一个部门,承担不动产统一登记,通过立法规范登记依据、明确登记程序、界定查询权限,整合相关登记职责,实现不动产登记依据、登记机构、登记簿册和信息平台“四统一”,促使着不动产登记更加规范,不动产交易更加安全,不动产权利人合法权益更加有保障。

  “登记的部门多了,容易造成重复和遗漏,且容易产生纠纷。”泸州市市长刘强说,实行不动产统一登记后,所有手续都可以在一个窗口办理,十分方便。而在农村产权领域,农民的财产权有了清晰的界定,为下一步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据刘强介绍,泸州市本级和泸县率先颁发新证后,泸州其余三区三县将加快不动产数据库的整合、业务人员培训等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争取2015年内全市实现全面统一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