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献策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

21.10.2014  10:59

10月17日是国家首个扶贫日。

站在这一新的历史节点回望,我国扶贫开发事业取得了伟大成就。自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共中央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全国人民矢志不渝、接力奋斗,开创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扶贫模式,创造了人类减贫史上的中国奇迹,为加速世界减贫进程贡献了中国力量。

中共中央对我国贫困现状的认识格外清醒:到2013年底,按照国家扶贫标准,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仍有8249万。特别是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是最难啃的“硬骨头”。如何让这些“硬骨头”不再难啃,党派团体和政协委员们纷纷出谋划策。本期我们编发部分建议,以飨读者。

民建中央:

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当前农村扶贫进入了新的攻坚期,需进一步深化改革,完善扶贫的体制和机制,增强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我们建议切断贫困的代际传递,重点帮扶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592个国家级贫困县,在重视贫困地区的“硬件”开发的同时,更加重视贫困地区的“软环境”建设和人才开发,使扶贫工作从“输血式扶贫”走向“造血式扶贫”。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是我国未来扶贫工作的主战场,需集中攻坚、综合施治。

今后的扶贫路径,要重点关注如何留住本土人才、引进外来人才。需要建立健全机制,实施教育扶贫,完善职业教育对口支援机制,鼓励东部地区职业院校对口支援贫困地区职业院校。国家制定奖补政策,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协作计划,支持贫困地区初中毕业生到省内外经济较发达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接受教育。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使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等新成长劳动力都能接受适应就业需求的职业培训。不断增加贫困地区学生接受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提高连片贫困地区干部、教师、医生等技术人才津、补贴,解决实际困难,建成一支稳定高素质的队伍。农业部门和对口支援部门要加大对农村合作社、新农村带头人和龙头企业的培训力度,积极扶持家庭农场的建设。要加大中央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化解各县市、乡镇债务负担,取消中央安排的公益性项目、公共服务项目县市基层政府资金配套。由于省财政自给能力弱,常常将配套资金转嫁市县。应降低省级配套比例,减免相应项目的市级配套资金。设立特色农业、林业、旅游、科技等专项资金,为提高资金使用效果,建议整合使用。税收方面,给予扶贫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政策;对国家鼓励类产业和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减按10%征收企业所得税;通过设定基数,将新增的增值税、营业税全部留给当地作为扶贫专项资金。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提高生态补偿标准;按照“谁治理、谁受益,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完善水资源使用权损失补偿政策、限制传统工业发展权益补偿政策、生态工程管护费用补偿政策。

李友祥委员:

设立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专项扶贫资金

201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重点明确了六盘山区、秦巴山区、武陵山区、乌蒙山区、滇桂黔石漠化区、滇西边境山区、大兴安岭南麓山区、燕山—太行山区、吕梁山区、大别山区、罗霄山区1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已明确实施特殊政策的西藏、四省藏区、新疆南疆三地州为未来10年扶贫攻坚的主战场。在《扶贫开发纲要》指导下,各连片特困地区实施规划。如《乌蒙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实施规划(2011—2015年)》,规划总资金数2328.05亿元(不含特大项目资金),其中需中央财政专项资金投入561.26亿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201.84亿元。但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工作启动后,由于没有专项资金对口投入,导致连片特困地区扶贫攻坚工作推进缓慢。

为此建议:从国家层面设立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专项扶贫资金。全国14个特困片区分别成立特困区资金专户,由国家统筹专项资金、行业资金、社会资金安排到专户中,以确保特困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能顺利推进,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刘怀元委员:

加大农村贫困地区扶贫教育经费投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人民生活得以改善。我们一刻也不要忘记,我国还有8000多万人口需要脱困的现实。由于历史的、地域的、经济的、长期积累的文化素质低下等因素叠加,如道路的硬化率低,医疗卫生、公共服务不健全,西部的贫困地区还有3862万居民及610万学校师生缺水、饮水有隐患,有的贫困地区有危房,农业现代化水平低,抗灾避灾能力低,有些地区用电困难,没有广播电视,信息化宽带急需覆盖,图书馆、文化室很少,多年的扶贫计划实施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剩下的困难是难点重点,普适的方法很难奏效。只有用多种方法,整合社会各界的力量,加大扶贫资金和人力的投入、科技的投入、文化教育的投入。

建议国家、各级政府、基层注重农村贫困人口地区及连片贫困地区,实施教育经费专项投入优惠政策。注重社会各界对农村贫困地区人口的教育帮扶,慈善机构捐款及助学助教向农村贫困地区人口的教育倾斜,鼓励师范毕业生和社会志愿者到农村边远贫困地区助教就业。只有文化能致远,要注重对农村贫困地区人口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的扶持和投入。扶贫不能只限于生活的救助、项目的开发,还要加强文化的教育和能力培养。

梁骧委员:

发展贫困地区师范教育

通过参加全国政协组织的对云贵川扶贫连片开发的调研活动看到,近年国家、地方政府及社会对贫困地区的大量扶持已经取得显著效果,但也存在一些矛盾:一是贫困地区人口受教育程度低,普遍缺乏具有基本职业技能的人才,使一些投资项目在当地难以实施。二是师资缺乏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上述矛盾互为因果,使贫困地区仍然难以依靠自身发展摆脱贫困,贫困的代际传递仍未阻断。

为此,建议:

一、按贫困人口总量及分布情况制定师资本地化规划。国家应结合贫困人口总量及分布情况对不同教育阶段的师资缺口进行调查,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师资本地化规划,力争在2020年前基本实现师资本地化的目标。二、将对教育事业的扶贫资金按比例用于建设师范院校。国家应通过财政投入、专项补贴、转移支付等多种方式,增加对贫困地区教育事业的资金扶持。三、由教育部门组织采取定向支援等方式解决师范院校师资问题。教育主管部门应采取定向支援、交流合作等方式,组织发达地区教育机构的骨干教师、企事业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及各种特殊技能人员到贫困地区的师范院校担任专、兼职教师,以此解决贫困地区师资水平偏低的问题。四、优先为本地生源的师范生提供免除学费等优惠政策。五、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贫困地区师范教育事业。

武鸿麟委员:

大力支持贵州省实施“职业教育脱贫工程

结合当前国家在扶贫开发和发展职业教育方面的相关政策,提出如下建议。

一、深入推进职业教育东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建议国家设置中等职业教育东西部合作办学中央财政专项补助经费,按照《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部署,积极实施教育扶贫工程,对到东部职校就读的西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一定交通、生活补助,对接受西部学生的东部职校给予一定的办学补助。扩大支持西藏、新疆政策的适用范围,让所有到东部职校就读的武陵山、乌蒙山、滇黔桂石漠化等连片特困地区学生享受到这一优惠政策。

二、加大对贵州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实施教育“9+3”计划的支持力度。2010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快四川云南甘肃青海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提出大力推广四川藏区“9+3”免费职业教育模式。

三、参照执行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对武陵山、乌蒙山、滇黔桂石漠化等连片特困地区的少数民族自治县按每县5000万元,其余县按每县3000万元的标准,支持贵州省70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特别是其中46个民族自治县实施“职业教育脱贫工程”,加强中职学校基础设施、实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

四、总结、支持和推广有关方面在贵州武陵山地区松桃等县实施的“教育移民工程”试点的成功经验。

左定超委员:

加强乌蒙山片区扶贫攻坚工作

乌蒙山片区覆盖云、贵、川三省毗邻的38个县(区、市),辖912个乡镇,9230个行政村,83872个自然村,土地面积10.8万平方公里,是贫困人口分布广、少数民族聚集多的连片特困地区。

加快乌蒙山片区扶贫攻坚工作的建议:完善扶贫工作领导机制,为参与乌蒙山片区扶贫开发工作提供有效的组织保障。建立乌蒙山片区扶贫开发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从国家层面协调推进该项工作;国家加大对片区资金投入力度,同时出台片区相关优惠政策,构建以财政扶贫资金投入为引导,金融资金和社会资源多渠道投入的“大扶贫”格局。继续推动已列入国家、省规划的铁路、高速公路、民用机场、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尽快开工建设,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事业发展投入力度,改变乌蒙山片区的基础设施滞后状况;从国家层面,由乌蒙山片区联系的国家部门牵头,相关省(区)合作,建立片区协作机制,成立乌蒙山片区联席会议制度,着力助推“区间路”建设,为区域合作铺垫加力,从大通道角度统筹区县之间、乡镇之间的路网建设。将片区规划中跨省项目尽快纳入时间表,尤其要加紧实施乌蒙山片区省际周边断头高速公路的连接;协同促成赤水河流域的综合开发利用,力争将“赤水河流域综合开发项目”纳入国家盘子,为乌蒙山片区连片扶贫开发提供强大的政策支撑;加大对乌蒙山片区生态建设项目资金的倾斜力度;对乌蒙山片区给予专门的扶持帮助,下放部分行政审批权限给乌蒙山片区,尤其是下放适当的矿产资源勘探权及配置权。

陈自力、覃文静委员:

完善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

2012年,国家组织实施“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面向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生源,实行定向招生,并引导和鼓励学生毕业后回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2013年,“专项计划”覆盖区域扩大到所有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招生人数也有较大幅度提高。然而,“专项计划”实施两年来,各地“专项计划”完成情况并不是很理想。

为此,建议:

一、将“专项计划”分为部属高校和地方院校两部分。部属高校“专项计划”按国家规定的招生生源范围执行,地方院校“专项计划”则授权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调整招生生源区域,适当扩大生源县范围,备足生源。二、扩大“专项计划”的专业覆盖面。降低农林、水利、地矿类专业的比例,增加一些相对热门的专业,以增强对考生报考的吸引力。三、在“专项计划”中不再安排高职高专招生计划。四、地方院校“专项计划”安排在一本院校录取结束之后录取,让考生有更大的选择空间。

韩康委员:

改革贫困县政府行政管理

我们在调研中发现,一是有很多实际脱贫的地区长期不愿摘掉贫困帽子,在脱贫后对关键性贫困指标弄虚作假,继续大量获取国家给予贫困县的各种资金与政策支持;二是“穷县富政府”和“穷县富官员”的情况并不鲜见。

我们认为,当前改革的重点是国家级贫困县的政府行政管理问题,具体建议如下:

1.国家级贫困县的政府绩效考核同减贫、脱贫状况紧密挂钩。应当明确提出,国家级贫困县的政府绩效核心指标就是减贫、脱贫。每个国家级贫困县的政府机构都应当对减贫、脱贫任务进行过程分解和时间分解,包括年度指标和任期指标的分解。国家级贫困县无论哪一级官员,凡没有完成年度减贫、脱贫任务指标者,当年绩效都不能评为合格;对完成指标优秀者,给予相应奖励。凡在任期内没有完成减贫、脱贫任务指标者,无论哪一级官员都不能得到提升。

2.国家级贫困县的干部收入水平同减贫、脱贫状况适当挂钩。国家级贫困县的干部收入水平(包括工资待遇和福利奖金),不能完全脱离当地群众生活贫困状况自成体系。在对减贫、脱贫任务进行过程分解和时间分解的基础上,各级干部的工资待遇和福利奖金变化也应与之挂起钩来。同前述政府绩效考核的原则、方法一样,凡没有完成年度减贫脱贫任务指标者,无论哪级干部都不能拿到全额货币收入;对完成指标优秀者,给予相应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