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法官集体宣誓 纪念我国首个“宪法日”

05.12.2014  04:17

  

  

  2014年12月4日是我国首个“宪法日”。今天上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30位法官在宪法前庄严宣誓。随后,省高院发布了关于规范巡回审判工作、诉讼服务中心管理、法官联系群众工作等三项司法便民新举措。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我宣誓,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忠实履行法官职责,恪守法官职业道德,遵守法官行为规范,公正司法、廉洁司法、为民司法,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而奋斗……”今天上午9点半,省高院的30位审判法官身着整齐的制服,在国旗下列队,面对宪法许下庄重的誓言,用这样的方式纪念我国首个“宪法日”。

  1982年12月4日,中国现行宪法正式实施。今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

  省高院民一庭助理审判员王一君是一位年轻的法律工作者,她说,尊重宪法的权威,能时刻提醒自己作为一名法官所肩负的责任:“我今天站在国旗下面对宪法进行宣誓,我觉得特别神圣、庄严,心情很激动。忠实宪法和法律,这不仅仅是我们法官的职责,更是我们法官的理想和信仰,在以后的工作证,我们会觉得自己肩上的职责更重要了。

  随后,省高院发布了关于我省法院规范巡回审判工作、诉讼服务中心管理、法官联系群众工作等三项司法便民的新举措。省高院立案一庭庭长李守正表示,在首个“宪法日”,我们强调法律的尊严,更要强调法律的作用,那就是“司法为民”的重要性:“我们今年在司法便民惠民方面主要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司法公开、巡回审判和联系群众这四个方面做了非常大的努力,制定了很多规范性的文件和采取了积极的措施。明年,我们是主要在深化和拓展方面下功夫,特别要在满足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采取更多的措施,把司法为民的阳光普照到每一个角落。

  四川台记者邓雅薪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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