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今年将开展2次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执法检查

23.02.2017  09:32

 

(记者 陈淋) 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落实情况如何?今年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又将开启新一轮的执法检查。2月21日,四川新闻网记者从《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新闻通气会上获悉,省人大常委会将在今年內连续开展两次(上半年4月、下半年9月)《条例》执法检查。据悉,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分为8个组分别对“四大片区”12个市(州)及其83个贫困县进行检查。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的《条例》执法检查的频率和力度前所未有,且检查内容针对性更强。

  省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把脱贫攻坚作为事关全局的头等大事,始终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高频率研究部署、高密度督查督导、高规格配强力量、高压力落实责任,全力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全省农村贫困人口从2012年底的750万减少到2016年底的280万左右。2016年105万贫困人口脱贫,5个贫困县、2350个贫困村摘帽,实现首战首胜。2017年是脱贫攻坚承上启下、全面突破的关键一年,面临16个贫困县摘帽、105万贫困人口脱贫的年度任务目标,形势逼人,任务艰巨。

  为了进一步加强《条例》贯彻实施,依法深入推进全省农村扶贫开发工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根据省委、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指示,省人大常委会将在今年内连续开展两次(上半年4月、下半年9月)《条例》执法检查。其中,上半年的执法检查将于4月5日至20日进行,主要就2016年《条例》执法检查时发现的主要问题以及2016年全省验收考核、第三方评估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和个性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每个检查小组将列出问题清单,对问题整改落实好的,要总结推广经验;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要通过检查督促、推动解决问题。下半年于9月4日至20日进行,主要就2017年脱贫攻坚计划任务完成情况,重点对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异地扶贫搬迁、住房安全保障、义务教育保障、基本医疗保障、贫困群众就业增收、扶贫资金使用监管等情况开展检查。

  据介绍,此次执法检查对象为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执法检查组将采取“1+5”的方式,“1”是指每一次检查全覆盖,即两次执法检查都要做到83个贫困县全覆盖,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5”是指“5个结合“,即主要采取暗访与明查相结合、大队伍与小分队相结合、听取汇报与个别谈话相结合、问卷调查与查阅资料相结合、走访与座谈相结合等5种方式开展检查。执法检查组将分为8个组分别对“四大片区”的巴中、绵阳、广元、南充、泸州、宜宾、广安、凉山、达州、阿坝、乐山、甘孜等12个市(州)及其83个贫困县进行检查。

   新闻链接:

  2015年6月1日起,《四川农村扶贫开发条例》正式施行。这是四川省首部针对农村扶贫开发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四川省扶贫开发工作步入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