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出台17条供给侧改革举措 不再开工新建公共租赁住房

16.04.2016  11:33

  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0亿元用于淘汰过剩产能,安排10亿元专项用于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补助;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分别奖励企业200万元、100万元……诸如上述此类的“大手笔”政策,均来自四川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政。

  日前,四川省政府印发《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和提质增效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拉开我省供给侧改革新一轮大幕。

  据了解,《措施》出台前,省委副书记、省长尹力曾召集省委省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李朝柱、西南交通大学教授叶子荣、通威集团董事局主席刘汉元等多位专家和企业代表,共同为政策措施“把脉”,对诸多举措提出“改良升级”意见。

  最终,供给侧改革“四川17条”出炉,涉及钢铁、煤炭、高新技术、国防科技等各行各业。

   去产能\  

   省级财政专项资金20亿 用于淘汰过剩产能  

  什么是“供给侧改革”?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陈新有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是指从提高供给质量出发,用改革的办法推进结构调整,矫正要素配置扭曲,扩大有效供给,提高供给结构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和灵活性,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陈新有说,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指出了“怎么干”。

  围绕“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的供给侧改革“五大任务”,《措施》首先给“去产能”开药方,明确提出,由省级财政整合安排相关专项资金20亿元,支持地方政府、省属企业对主动压减产品无销路、能耗高、污染重、安全风险大、不符合产业政策的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综合考虑压减退出产能量、时间进度和职工安置人数实行梯级奖补。

  据了解,中央财政已经安排1000亿元专项奖补资金,主要用于职工分流安置。陈新有说,就我省而言,接下来的工作还包括界定并分类处置僵尸企业、推进行业整合等。

   品牌\  

   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  

   奖励企业200万元  

  17条措施中,有6条瞄准“创品牌、增效益”。为支持企业创新产品、提高品质、增加产品有效供给,将安排专项资金支持企业实施新一轮大规模技术改造,进一步放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支持领域。

  陈新有提到的“加快技术改造和创新的步伐”,正是《措施》中提出的一条。《措施》对此有补充要求,在省级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10亿元,专项用于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补助。

  为支持企业创品牌,我省将奖励获得相关奖项以及成功注册相关商标的企业。比如,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分别奖励企业200万元、100万元;对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产品达到国际先进标准经确认的,奖励企业50万元;对新注册中国驰名商标的,奖励企业50万元。

   成本\  

   降低用人成本 根据经营实行弹性工时  

  17条措施中,还有6条瞄准“降成本”。陈新有说,当前我省企业最突出的成本压力主要集中在生产要素成本、财务成本、人工成本、税收成本和非税支出五个方面,介于此,《措施》针对降低税负成本、电力要素成本、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企业用工成本、物流运输成本、制度性交易成本等六类成本明确具体措施。

  比如,推进具备条件的天然气大用户“转供”改“直供”,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用气价格;对道路损失补偿费、事故车辆拖车费、机场货站操作费和安检费、码头闸口费等经营性收费等进行清理规范。

  最值得关注的是,《措施》提出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与职工协商确定薪酬和实行弹性工时。另外,对经营困难企业,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可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1年,其间不收取滞纳金。继续执行40%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政策。困难企业经申请批准,可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

   房地产\  

   2016年不再开工新建 公共租赁住房  

  “国家提出的去库存主要是指房地产的库存。”根据陈新有的介绍,“合理有序去库存”是我省推进供给侧改革的思路之一。《措施》中有2条瞄准“房地产去库存”。盘活土地资产,去产能退出的存量土地、企业退出后的工业用地等,在改变用途、增加容积率、出让底价等方面将享受多项灵活优惠政策。另外,实施一次性奖补等措施鼓励农民进城购房;加大棚改货币化安置力度,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保持在50%以上;推行公共租赁住房货币化,2016年不再开工新建公共租赁住房。

  据了解,截至2015年,我省商品房库存约为全国商品房可售周期的一半,成都库存占比较多,占全省的37.86%。此外,商业地产等“非住宅”库存较多。 华西都市报记者李媛莉

   供给侧改革17条干货看过来  

   1去产能  

  由省级财政整合安排相关专项资金20亿元,支持地方政府、省属企业对主动压减落后和过剩产能企业,综合考虑压减退出产能量等实行梯级奖补

   2技术改造创新  

  在省级工业发展资金中安排10亿元,专项用于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补助

  充分利用去产能形成的闲置厂房等建设创新创业载体,对新建载体、改扩建载体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100万元支持

   3军民融合  

  设立军民融合产业发展基金新增100户具备条件的民口单位进入军品科研、生产和维修领域

  实施20个重大科技成果转化示范项目,建立5-10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4企业品牌  

  对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分别奖励企业200万元、100万元

  对获得国家5A级旅游景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和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的,奖励经营管理单位100万元

  对获得国家有机产品认证等示范区的,奖励50万元

   5企业市场  

  对销售收入增长15%及以上,且在省内行业排名前30位的工业制造业企业,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从省级工业发展、服务业发展等专项资金中安排5亿元鼓励省内主要用户扩大利用四川产品

   6农业  

  在省级农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5亿元,支持农民合作社、农业全程社会化服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安排30亿元支持森林、草原、湿地生态奖补,高效节水农业发展等

   7旅游餐饮业  

  安排省级旅游发展资金1亿元支持自驾游示范营地、旅游厕所、旅游度假区、景区智慧旅游等项目建设

  鼓励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实行淡旺季价格政策,除大小长假外,景区的门票、观光车、缆车票价实行价格优惠

   8土地资产  

  去产能退出的存量土地,土地出让收入按规定通过基金预算安排用于职工安置和债务处置

  在符合城乡规划前提下,企业将退出后的工业用地可用于转产发展第三产业

   9房地产  

  鼓励支持农民进城购房,地方政府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给予一次性奖补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持有的存量房源向社会出租,地方政府可给予一定奖励

   10金融  

  对在境内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资本市场上融资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费用补助80万元

  对在新三板、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交易板挂牌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助50万元

  发行地方政府债券近3000亿元

   11降税负  

  落实符合条件的困难企业依法依规享受税收“减、免、缓”政策对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

   12降电力成本  

  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每千瓦时降低0.6分,国网直供区直购电、留存电量等特殊电价每千瓦时降低2.01分

  全年直购电量规模不低于300亿千瓦时,扩大直购电试点参与范围

   13降天然气价格  

  严格执行非居民用天然气最高门站价格每立方米降低0.70元政策

  积极推进具备条件的天然气大用户“转供”改“直供”,减少中间环节,降低用气价格

   14降用工成本  

  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与职工协商确定薪酬和实行弹性工时对经营困难企业,按规定程序报批后可暂缓缴纳养老保险费1年,其间不收取滞纳金

   15降物流成本  

  继续对产成品、原材料铁路运输实行运价下浮政策对大件特种运输企业收取的道路损失补偿费等进行清理规范

   16降制度性交易成本  

  深入清理规范政府定价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继续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规范涉企收费行为清理规范进出口环节收费

   17政务服务  

  再取消下放一批企业投资项目审批事项进一步扩大“三证合一”实施范围,探索试点个体工商户“二证合一”,推进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