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至9月四川惩治失信 公务员借钱不还通报单位

30.04.2014  12:20

  核心提要

  “反规避、惩失信”将对“两类主体”、“六类规避行为”进行重点惩戒。

  “两类主体”:一是涉民生案件中恶意拖欠劳动报酬、职工工资的被执行人;二是涉金融案件中公职人员具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

  “六类规避行为”:执行主体隐匿行为、执行财产隐匿行为、恶意降低履行能力行为、滥用诉讼程序行为、滥用公司法人制度行为、以煽动闹事集体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方式阻碍执行和利用特殊身份或背景干扰执行等六类。

  昨日上午,四川省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部署从现在起至9月,在全省开展为期六个月的“反规避、惩失信”专项执行活动。专项行动期间,全省法院将对两类主体、六类规避行为进行重点惩戒。一旦发现被执行人转移财产、虚构债务逃避执行等,或者协助义务人拒不协助执行的,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手段。据悉,如果被执行人为公务员的,还将通报单位。

  曝光180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

  324人主动还钱

  自2013年10月实施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以来,截至今年3月底,全省法院共将180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在最高法院曝光台公布,将806名失信被执行人纳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由各商业银行对其信贷活动进行限制。将失信被执行人信息通报工商部门491人,税务部门343人,国土部门444人,住建部门430人,国资委294人,发改委296人,由这些部门对失信被执行人注册新公司、投资开发、经营置产、项目审批等进行限制,全方位挤压“赖账者”的生存发展空间,促使324名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了义务,兑现案款1.17亿元。

  据统计,2011年以来,全省各级法院共受理执行案件392536件,执结372866件,执结率94.98%;申请执行标的657.37亿元,执结标的506.66亿元,执行标的到位率77.07%。

  重点惩戒

  两类主体 六类规避行为

  省高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广泛应用,人们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深刻变化,被执行人规避执行的方式更为多样,手段更加隐蔽,致使部分案件不能执行到位,严重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损害法律尊严和法律权威,扰乱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平正义。

  省高级人民法院决定,从2014年4月至9月,在全省开展为期六个月的“反规避、惩失信”专项执行活动。将对两类主体、六类规避行为进行重点惩戒。他们分别是涉民生案件中恶意拖欠劳动报酬、职工工资的被执行人,以及涉金融案件中公职人员具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六类规避行为即执行主体隐匿行为、执行财产隐匿行为、恶意降低履行能力行为、滥用诉讼程序行为、滥用公司法人制度行为以及以煽动闹事、集体上访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方式阻碍执行和利用特殊身份或背景干扰执行等行为。

  在专项活动中,全省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加大执行力度,以集中纳入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集中通报一批失信被执行人、集中限制一批被执行人高消费、集中限制一批被执行人出境、集中司法惩戒一批被执行人、集中兑现一批执行案款、集中宣传一批典型案件等“七个一批”为手段,实现集中力量执行一批规避执行案件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