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有关情况

30.12.2016  20:09

 

  近日,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六部门联合印发了《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国家首个教育脱贫的五年规划,也是“十三五”时期教育脱贫工作的行动纲领。借此机会,通过新闻媒体向大家介绍一下《规划》有关情况。

  一、《规划》的出台背景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育扶贫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治贫先治愚,扶贫先扶智,教育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国家教育经费要继续向贫困地区倾斜、向基础教育倾斜、向职业教育倾斜,帮助贫困地区改善办学条件,对农村贫困家庭幼儿特别是留守儿童给予特殊关爱。李克强总理指出,跳出贫困陷阱,根本要靠教育、靠提高贫困人口素质,要加强教育扶贫,对贫困家庭的高中学生,要全部免除学杂费,扩大重点高校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计划,使贫困家庭学生有更多的机会接受高质量的教育,为贫困地区培养更多人才。刘延东副总理亲自推动出台《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2014—2020年)》,启动实施教育扶贫工程。2015年11月,中央召开了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吹响了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号角,明确把“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列入“五个一批”脱贫举措,赋予重要使命。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中央的部署,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聚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以教育扶贫工程为引领,实施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面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计划、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等一系列教育扶贫政策,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2015年10月17日扶贫日期间,教育部专门召开了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各界介绍了教育扶贫全覆盖20项政策措施。总的来看,通过这些年的不懈努力,我国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各级各类教育普及水平大幅度提升,教育惠民、富民作用得到了较好发挥。一是促进了贫困家庭子女就业。通过接受教育,贫困人口获得知识和技能,就业能力明显增强,职业教育对贫困家庭子女就业能力的提升作用尤为明显。“十二五”期间,中职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高职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二是促进了贫困地区产业发展。全国近60%的高校布局在贫困地区所在省份,近年来约50%的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贫困地区就业。通过发展教育,提高了贫困地区人力资源的质量,改善了劳动力结构,为中西部地区承接东部产业转移、加快经济发展提供重要人才支撑。三是促进了社会纵向流动。“十二五”期间全国有数百万个贫困家庭出现了第一个大学生,更多贫困家庭学生有机会接受高质量的教育,为他们改变命运、实现人生出彩创造了条件。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工作的总体部署,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系统梳理国家已实施教育扶贫政策,充分挖掘存量资金潜力,进一步聚焦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在此基础上研究起草了《规划》稿。《规划》报国家教改领导小组会议、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经国务院同意,由六部门联合印发各省区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贯彻执行。

  二、《规划》的主要内容

  《规划》分为总体要求、主要目标、任务举措、组织实施四个部分,提出了“一个目标、两个重点、五大教育群体、五项重点任务”,力争实现贫困地区“人人有学上、个个有技能、家家有希望、县县有帮扶”。

  “一个目标”:到2020年,贫困地区教育总体发展水平显著提升,实现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含非建档立卡的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供养人员)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保障各教育阶段从入学到毕业的全程全部资助,保障贫困家庭孩子都可以上学,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

  “两个重点”:以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以下简称贫困县)为重点,以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为重点。

  “五大教育群体”:针对建档立卡学龄前、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高等教育阶段和学龄后五个阶段教育群体分类施策。对建档立卡学龄前儿童,确保都有机会接受学前教育;对建档立卡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确保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对建档立卡高中阶段适龄人口,确保都能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对建档立卡高等教育阶段适龄人口,提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对建档立卡学龄后人口,提供适应就业创业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

  “五项重点任务”:一是夯实教育脱贫根基,主要聚焦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两个人生起点阶段,以及教师队伍建设、特殊群体等薄弱领域,为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子女未来发展奠基。二是提升教育脱贫能力,紧紧围绕中等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两个教育脱贫的重要抓手,通过办好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到省内外经济较发达地区接受职业教育、开展公益性职业培训等方式,帮助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不会因缺少技能无法就业而陷入贫困。三是拓宽教育脱贫通道,通过积极发展普通高中教育、继续实施高校招生倾斜政策、完善就学就业资助服务体系等措施,拓宽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子女纵向流动通道,为他们改变命运、实现人生出彩创造条件。四是拓展教育脱贫空间,动员高校通过定点扶贫、对口支援等形式,在加强决策咨询服务、助推特色产业发展、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水平、推进乡风文明建设等方面支持贫困地区发展。五是集聚教育脱贫力量,从精神动力、财政支持、教育帮扶、信息技术、社会力量五个层面,构建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教育脱贫大格局。

  此外,《规划》还从落实各级政府责任、严格考核督查评估、加强信息公开公示、营造良好舆论环境等方面作了要求。

  三、规划的重大举措

  (一)整合存量资金向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倾斜。根据国家财政体制改革和有关政策精神,对现有教育存量资金进行结构方向和着力点的适度调整,优先保障贫困地区教育事业发展和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子女受教育的需要。一是省级统筹学前教育资金向贫困县倾斜。二是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全面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引导和支持地方于2017年底前完成贫困县全面改薄任务。三是鼓励地方扩大营养改善计划试点范围,实现贫困县全覆盖,中央财政给予奖补支持。四是特岗计划优先满足贫困县的需要,国培计划优先支持贫困县乡村教师校长培训。五是省级统筹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等中央资金和地方相关资金,重点支持贫困地区每个地级市(州、盟)至少建设好一所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标准化中等职业学校。六是普通高中改造计划和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项目优先支持贫困县普通高中改善办学条件。七是完善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资助体系,实现建档立卡在学人口的全覆盖。八是继续实施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和高校专项计划,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学生。

  (二)启动实施新的教育脱贫政策。教育规划纲要和国家“十三五”规划均提出,到2020年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作为提升教育脱贫能力的重要手段,加快发展贫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尤为重要。一是实施中等职业教育协作计划,支持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初中毕业生到省外经济较发达地区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在享受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政策的基础上,各地给予必要的住宿费、交通费等补助,帮助这些学生完成学业,实现就业。二是启动实施职教圆梦行动计划,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协调国家示范和国家重点中职,选择就业好的专业,单列招生计划,针对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子女招生,让贫困学子掌握实用技能,脱贫致富、服务家乡。三是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四是各地要加大对贫困地区普通高中的投入力度,逐步建立健全普通高中生均拨款制度。

  (三)核准建档立卡教育人口底数。教育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库与学籍系统、资助系统等教育数据库的对接工作,实施建档立卡学生信息化管理项目,进一步摸清建档立卡各学龄段人口的底数,加强动态跟踪,掌握其就学状况、受资助状况、就业状况等,为教育脱贫政策精准实施、脱贫资金精准投放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