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全力以赴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确保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议

04.11.2015  01:39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届六次、市委三届十次全会精神及《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依法保障扶贫攻坚加快推动,动员全市广大人民群众全力以赴打赢扶贫攻坚战,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巴中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特作出如下决议。

  一、深刻认识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扶贫开发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八大向全党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关键一步。全力以赴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是巴中与全国全省同步建成全面小康的前提和关键,是改善民生、为人民谋求幸福生活的迫切需求,是实现巴中统筹城乡、追赶跨越、加快发展的必然途径。面对全面小康与扶贫攻坚双重任务,各级政府和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扶贫开发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切实把思想认识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上来,以决战决胜的勇气和攻坚克难的拼劲,全力以赴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

  二、准确把握扶贫攻坚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实施,统筹城乡、连片推进,改革创新、激发活力,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的原则,深入推进“五个一批”精准扶贫行动和“1+6”扶贫工程。按照“四年集中攻坚、两年巩固提升”要求,确保全市每年减少贫困人口10万人以上。

到2018年末,五县(区)和699个贫困村全部“摘帽”,43.02万贫困人口脱贫,农民人均纯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到2020年末,全面消除绝对贫困,与全国全省同步全面小康,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社会保障全覆盖,乡、村、户达到“四有”,让贫困群众住上好房子、过上好日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

  三、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增强扶贫开发实效。建立目标责任机制。坚持“市级主导、县区主体、乡镇主推、到村到户、责任落实”的精准扶贫责任体系。建立完善扶贫绩效考评机制,严格考核奖惩。健全财政投入机制。整合涉农项目、资金,加大向上争取和市、县区本级新增财力对扶贫开发投入的力度,用好用活精准扶贫专项发展基金,积极引导社会资本注入基金,落实扶贫贷款贴息政策。完善金融扶贫机制,扩大扶贫信贷产品,拓展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贷款范围,大力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和各类金融机构,开展优势农产品生产保险试点,积极扩大政策性普惠保险范围。创新社会帮扶机制,广泛动员和凝聚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形成政府、市场、社会互为支撑,专业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的大扶贫格局。构建市场推动机制。加快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着力盘活农地、农房、林木、人力资源、农村闲钱和集体资产,创新农业招商方式,推进全产业链招商,大力鼓励回乡创业,吸引更多的民间资本投入到扶贫开发领域。

  四、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凝聚扶贫开发合力。要坚持用群众路线引领扶贫开发,广泛深入宣传党的扶贫政策和市委扶贫工作的目标任务、方法途径,激发贫困群众自我发展、勤劳实干、脱贫奔康的信心和主动性。按照“六个精准”的要求,因村制宜、因户施策,充分发动群众,切实制定好精准脱贫措施。切实加强对扶贫项目的精准实施,提高精准扶贫的实效。强化村级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实施“选优配强行动”、“整顿建强行动”、“服务聚强行动”,切实增强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服务能力。积极引导、支持和激励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营造全民参与、合力攻坚的浓厚氛围。

  五、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为精准扶贫助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扶贫开发工作决策部署上来,更加主动融入全市扶贫攻坚大局,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根本政治制度的优势,发挥人大联系群众的优势,发挥在精准扶贫、脱贫奔康重大战略任务中的职能作用。坚持行政推动和法治推动“两手抓”,加大对《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的宣传和实施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执法检查、专题调研、集中视察、专题询问等监督方式,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推进扶贫攻坚各项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深化“三项活动”、“三个联系”,推动“扶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务实开展,积极为扶贫攻坚献良策、出实招,共同为扶贫攻坚发力,充分彰显人大代表在扶贫攻坚中的积极作为,为我市脱贫奔康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