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新政落地成都 首套房贷利率上浮5%至15%

13.10.2014  21:06

  

  国庆节前夕,央行网站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对楼市政策进行了多方面调整,其中规定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对其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而对于有过两次贷款记录的,能否再次进行贷款购房,则是由银行进行相关评定后决定。那么目前这一“认贷不认房”的政策在咱们成都是否也开始实施?政策又将对楼市和购房者带来怎样的影响呢?记者今天对此展开了调查。

  记者来到成都市一些商品房销售中心,销售人员对央行网站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中楼市政策进行了调整的相关规定,都已经比较熟悉。该销售人员明确告诉记者,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并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银行业金融机构将对其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在另一个楼盘的售楼部和某房屋中介,记者了解到的信息基本相同,只是贷款利率较基准利率上浮的标准有所差别。

  记者了解到,截止上周六,建行、中行、招行等几家银行总行近日纷纷宣布已开始实施房贷新政,具体标准由各分行自主把控,但更多银行实施新政还在等待之中。那么,“新政”是否已经在成都各银行实行,记者致电部分银行个人贷款中心。

  建行成都分行个贷中心明确表示,他们其中一些支行已经开始执行新政,利率较基准利率上浮的细则标准还没有出来。而另外几家银行均表示,对于新政的实行,还在等待总行相关细则的出台。记者从多家银行获悉,“新政”的核心意思就是“认贷不认房”,也就是说只看贷款记录的次数,而并非拥有房产的数量。只要您只有过一次贷款买房的记录,且已还清贷款,第二次贷款买房就可享受首套房贷款政策,三成首付基本没有悬念,但利率多少则需随行就市,即参考目前市场上行业的通常房贷利率水平。记者了解到,首套房贷款利率多数都要上浮10%,最高达到15%。 

  同时,随着各地对“限购”政策的放松,“认贷不认房”的新政也同样只用于拥有多套房以及两次或以上的贷款记录的市民,在不考察拥有房产数量的情况下,若您有过两个贷款买房记录,且贷款均以还清,能否再进行贷款买房,贷款首付百分比及利率,都需在提交申请后,待银行对申请人进行信用记录,还贷实力等多方面进行考察评定后,自行把控。虽然新政让不少开发商和改善性购房者兴奋,但值得提醒的是,目前并不是所有银行都已开始执行新政,且已施行新政的银行相关细则也略有不同,所以有改善住房需求的您,购房前一定仔细了解相关政策。另外,只有在9月30号以后办理商贷业务的市民才可以享受新政,一切以签订合同日期为准。(新闻资讯频道记者 周柳青 胡奕钦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