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电马儿时速超20公里将自动断电

02.12.2014  11:01

      上牌

  2015年1月1日起,启动中心城区电马儿上牌,计划6个月完成。全市共设置407个电马儿上牌点位。

   标准

  车辆有脚踏行驶能力,最高时速不超过20公里;整车质量不超过55公斤等可以申领。

   超标

  2015年1月1日前购买的超标电马儿,发放临时通行证,可用到2018年1月1日前;2015年1月1日后购买的超标电马儿,不核发牌证。

  12月1日上午,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全面解读2015年1月1日起即将实施的最严电马儿管理条例。

  成都市交管局就备受关注的电马儿登记上牌公布时间表等进行了说明:从2015年1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起,全市同步启动电马儿上牌。计划用半年时间,完成成都市中心城区存量电马儿上牌上证。根据成都市人大调研情况,成都市电马儿保有量在400万辆以上。

   新规 成都电马儿上紧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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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时开始上牌?明年一月开始 6月30日前完成

  根据《条例》,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

  成都市交管局公布电马儿上牌时间表为:从2015年1月1日启动成都市中心城区电马儿上牌,计划用半年即到明年6月30日,完成中心城区存量电马儿上牌。

  成都市中心城区以外行政区域内,电马儿登记上牌时间另行确定,将提前向社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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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什么标准?整车质量 不超55公斤(含电池)

  成都市质监局、公安局、环保局等部门,联合印发了《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凡具有脚踏行驶能力,最高车速不超过20公里每小时;空车质量不超过40公斤(不含电池),整车质量不超过55公斤(含电池质量);前后轮中心距不超过1200毫米等,可以申领正式号牌和行驶证。

  不符合上述技术参数要求的“超标”电马儿,可申领有效期为3年的临时号牌和行驶证,实施为期3年的过渡期管理。2015年1月1日前购买的超标电马儿,发放临时通行证,可使用到2018年1月1日前;2015年1月1日后购买的超标电马儿,不核发牌证,也不发放临时通行证。已经依法上牌的电马儿,可以不再重新上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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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哪里去上牌?上牌点位 全市设407个点

  据介绍,为方便市民上牌,初步安排全市共设置407个电马儿上牌点位,其中五城区和高新区161个,远郊区(市、县)246个。

  上牌点位分两类:一是城区交警各分局和郊区(市、县)各交警大队设置21个综合上牌点,负责核发正式号牌和临时号牌;二是各区市县政府设立上牌点,负责核发临时号牌。

  成都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月中旬将公布407个点位的具体地址以及申领牌证的具体流程,届时市民可以就近选择最方便的上牌点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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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是啥?每车10元携带相关证件证明办理

  对电马儿上牌的收费标准,确定为10元/辆。市民可以携带身份证明、居住证明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其他合法有效的证明;购车凭证或车辆的其他合法来历证明;非机动车整车合格证明,就近前往上牌点位申领号牌和行驶证。

  成都市交管局负责人提醒,申办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牌证的,还应当依法提交下肢残疾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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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牌如何处罚?明年7月1日起无牌上路罚款50元

  《条例》要求,已经登记的非机动车应当在指定部位悬挂非机动车号牌,保持号牌清晰、完整。在道路上驾驶非机动车,应当随车携带行驶证。

  成都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半年期限过后,即从明年7月1日起,电马儿无牌无证上路,将被处以50元罚款。取得临时号牌的过渡期“超标”电马儿,从2018年1月1日起禁止上路行驶;如果继续上路,也将处以50元罚款。

  三年过渡期后,成都市交管局将重点查处无牌无证和使用假牌证的电马儿。从明年起,违反道法拒绝接受处罚的电马儿,可以暂扣车辆。

  华西都市报(微博)记者 李媛 莉殷航 摄影雷远东

   解读 成都电马儿“本地标准

   需有脚踏行驶能力时速超20km自动断电

  12月1日,成都市质监局、公安局、经信委、环保局、工商局公布联合印发《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管理办法》(下称《目录》)。《目录》制定了电马儿“本地标准”,明确在成都市销售能够申领牌证的电马儿技术参数要求,为成都电马儿再上“紧箍”。

  《目录》将于2015年1月1日起,与有着“史上最严电马儿管理条例”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一并实施。

  为限制电马儿“摩托化”,《条例》参考上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而《目录》产品除符合国家标准外,还要求符合本地的一系列要求。其中包括“最高车速≤20km/h”,“具有超速自动断电功能的限速装置,且必须固封”,“电器系统不得具有可调节最高车速的功能”。

  这意味着,纳入《目录》产品的电马儿,时速超过最高限速则会自动断电。

  《目录》明确了成都电马儿十项“本地标准”,除上述三项限速技术要求外,还包括具有脚踏行驶能力,即没了蓄电池供电,也能继续发挥“自行车”功能。此外,空车质量不超过40KG(不含电池),整车质量不超过55KG(含电池);电动机功率不超过300W;蓄电池的标称电压≤48V;轮胎宽度不超过66mm;前后轮中心距≤1200m;装饰宽度≤500m等要求也在列。对有效举报违规现象的单位和个人最高奖励1000元。

  成都市质监局和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电马儿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后,不符合国家以及本地技术参数标准的电马儿,未纳入《目录》产品的,禁止在本市销售和登记核发牌证。根据要求,电动自行车销售商应当在销售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有效产品目录,并通过店堂告示、在销售凭证中注明等方式向消费者承诺,其销售产品已经纳入《目录》。

  华西都市报记者 李媛 莉殷航

   新规即将实施厘清这些关键词时速

   非机动车道内时速不超过十五公里

  《条例》关于最高时速的规定,一直最受关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七条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根据该法第五十八条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

  参照上位法的这两条规定,《条例》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限速规定。

   超标

   2018年1月1日后超标车禁止上路

  根据成都市人大调研情况,目前成都市电马儿保有量在400万辆以上,而不符合国家及本市对车辆电动机功率、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等技术参数要求的“超标电马儿”占比很大。

  《条例》规定对符合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发放正式牌照,对现存的“超标”电马儿发放临时牌照,可供过渡使用3年。成都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3年过渡期后,2018年1月1日起“超标”电马儿不能再上路。

  过渡期满后“超标”车辆如何处置?《条例》作出规定:“鼓励非机动车生产企业、经营者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回收废旧非机动车”。

   改装

   目录产品变更技术参数不能上牌

  针对大量拼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的现象,《条例》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拼装非机动车以及更改非机动车技术参数和改变非机动车外形结构等影响非机动车行驶安全的行为,并禁止销售和驾驶拼装、加装、改装非机动车。

  值得注意的是,成都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未纳入目录产品外的电动自行车禁止销售和登记核发牌证外,已经纳入目录管理但擅自变更了车辆技术参数的电马儿,公安部门同样不得核发牌证,不得超标准登记。

   占道

   最近三年重点查处侵走机动车道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过程中,市民普遍反映机动车侵占非机动车道的现象比较严重。针对这一情况,《条例》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道路执法,疏导车辆,保障非机动车道畅行。

  与此同时,非机动车的通行也将被更严格地规范。成都市交管局相关负责人称,未来三年过渡期内,将重点查处电马儿闯红灯,侵走机动车道等违法违规行为。

   驾驶人

   需满16岁限载12岁以下未成年人

  根据《条例》对非机动车道路通行的规定,已登记的非机动车应在制定部位悬挂非机动车号牌,并保持号牌清晰、完整。驾驶人还应随车携带行驶证,并确保车辆制动器、鸣号装置(车铃)、夜间反光装置齐全有效。《条例》还对驾驶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年龄进行了明确规定:驾驶人须年满16周岁,且非下肢残疾人员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此外,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限载一名12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