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电马儿新规明年实施 最高时速不得超15公里

01.12.2014  22:00

四川在线消息 (四川日报记者 陈碧红 蒋君芳)从明年1月1日起,新制定的《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将正式实施!超重、超大、超速的电马儿,以及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等交通工具将有严格限制,此次条例过渡期为三年。这是12月1日,记者从成都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的。

随着非机动电动车特别是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和交通流量大幅攀升,给道路交通管理带来较大压力和问题。电动自行车“摩托化”趋势明显。为此,有必要通过地方立法来规范非机动车特别是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工作。

成都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分负责人解读称,新《条例》共有六章,对生产销售、登记管理、道路通行、法律责任等都有明确规定。

其中,《条例》规定对电动自行车实行产品目录管理制度,在产品目录中进一步明确国家标准对电动机功率的限制等,消费者必须购买目录内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同时,《条例》还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车轮椅车实施实名登记制。

电动车数量大、覆盖面广。对此,广大市民对过渡期限的设置、过渡期满后“超标”车辆的处置问题十分关注。鉴于目前成都市现有“超标”电动自行车数量庞大,涉及面广,此次《条例》将过渡期确定为3年,同时针对“超标”车辆处置问题,《条例》作出“鼓励非机动车生产企业、经营者采取以旧换新、折价回购等方式回收废旧机动车”的规定。

该负责人表示,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大量拼装、假装、改装非机动车现象,严重干扰了正常的交通秩序。对此,此次也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拼装非机动车、更改非机动车参数、改变非机动车外形结构等行为,并禁止销售和驾驶有以上行为的非机动车。

在限速方面,此次《条例》规定,“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而在人力三轮车方面,针对中心城区还存在核准运营的人力三轮车,对此类车辆的管理将根据实际情况分区域实施管理。

长年以来,市民普遍反映机动车侵占非机动车道的现象比较严重。对此,《条例》也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加强道路执法,疏导车辆,保障非机动车道畅通。与此同时,对闯红灯、乱停乱放等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交通管理部门坚持处罚教育并重的方式。

记者了解到,实施新规后,消费者需购买符合标准的电动车,消费者发现不符合规定的电动车销售,举报查实后可获最高一千元奖励。

成都将开展为期半年的电马儿集中整治行动

关于处罚:

成都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负责人表示,自实施集中上牌结束后,从2015年7月1日起,对驾驶未经登记,无牌的电动车上路行驶的,根据道法以及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35条,将处以50元罚款。取得临时号牌的非机动车,可以在2017年12月31日前上路行驶,2018年1月1日起禁止上路行驶,对于仍然在行驶该类的,根据相关法律,处以50元。

成都全市将逐步加大查处工作。在集中上牌期间,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闯红灯、侵走机动车道、违规闯高架桥、下穿,乱停乱放的违章现象,在3年过渡期,重点查处无牌无证,或使用假牌照上路的电动车自行车,3年过渡期之后,重点查处超标电动车,实现对其规范管理,希望市民遵章出行。

2015年1月1日起,电动车驾驶人违法且拒绝处罚的,根据相关规定,暂扣车辆,对阻碍交警依法处置的,将按照治安处罚条例,予以治安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关于集中登记上牌:

从2015年1月1日起,成都将启动全市电动车集中登记上牌工作。上牌对象为本市行政区域内,条例公布之前,已购买,但未依法登记的电动车,由所有人或管理人凭借身份证、产品合格证、购买发票等合法来源,以及相关资料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由其委托的公安便民点办理,申领电动车行驶号牌。2015年1月1日后,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和我市产品目录的超标电动车,将不予办理登记和发放牌照。

上牌时间。考虑到总量较大,计划用6个月时间完成存量电动车登记上牌。其中,本市城区及高新区内时间为2015年1月1日-6月30日。远郊区市县,含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核发时间将另行确定,并提前向社会公告。

上牌标准。凡是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最高时速不超过每小时20公里,空车质量不超过40公斤,不含电池,且整车重量,不超过55公斤,前后轮距不超过1.2米,申领正式号牌和行驶证。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可以申请临时号牌和行驶证。

关于上牌点位:

为了方便市民顺利上牌,初步安排全市上牌点位407个,其中,五城区及高新区161个,远郊区市县246个,上牌点位分两类,一是在城区交警的各分局,和区市县的交警大队,设置了21个综合的上牌点,负责核发正式和临时号牌。二是各区市县政府设立的上牌点,负责核发临时号牌。因为上牌点位较多,时间有6个月,市民应错峰上牌。

关于上牌收费:

在集中登记上牌时间,10元一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