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椰岛造型”一门店歇业 会员卡里6800元咋办
椰岛造型发行预付卡,但没有在国家相关部门备案。
张女士椰岛造型会员卡上的余额有近7000元。
涉事企业未按商务部要求备案,工作人员称“退款申请已提交”
我投诉:
椰岛造型承诺退钱,两个月过去了,一点回应都没有。
2013年,成都市民张莉(化名)在位于建设南新路高地中心的椰岛造型(下称“椰岛高地店”)办了一张会员卡,几乎每个礼拜她都会到此消费。去年12月19日左右,这家门店因“房租太贵”关门,张莉的会员卡还有近7000元未消费。“他们承诺可以退钱,如今两个月过去了,一点回应都没有。”
2月23日,椰岛造型成都地区的工作人员李凯表示,目前已将顾客的退款申请汇报上去,具体解决日期尚不清楚。
遭遇
会员卡近7000元没消费美发店却关门了
据张莉介绍,2013年她在姐姐的介绍下,在椰岛高地店办理了一张会员卡,几乎每周末她都会去消费。“2015年9月,店长喊我充钱支持他工作。”张莉坦言,在店内消费了两年,一方面信任椰岛这个连锁品牌,另一方面和店长关系也不错,于是便充了5000余元。
在张莉的银行卡消费记录上,记者看到,2015年9月5日她向武汉市江岸区新椰岛美容美发店支付了3180元,另用信用卡支付了2400元,共计5480元。
令她没想到的是,就在充值后3个月,该门店却突然关门。“他们发短信解释是房租到期。”张莉说,去年12月19日左右,她来到椰岛伊藤店要求退款,“我卡里还有余额6800多元,店员喊我填了一张表格,就是退款金额和银行卡号之类的信息,并承诺一周内回复。”
如今过去了两个月,张莉多次与商家协商,甚至拨打了12315投诉,仍未接到关于退款处理的反馈,这笔余额似乎也“打了水漂”。
走访
店铺人去楼空员工称退款申请已提交
23日下午,记者来到椰岛高地店,此时该店已人去楼空。椰岛伊藤店距离该店不过10分钟路程,张莉坦言,两店距离不远,她如果去椰岛伊藤店消费也没问题,“但对方的解决态度让我对这个品牌产生了怀疑,也不愿意再继续消费。”
随后,张莉再次来到椰岛伊藤店,询问退款进展,这已是她两个月内第三次要求退款了。经查询,张莉目前现金余额有6800余元,享受4折优惠;赠送积分有3600余元,以店内原价进行消费。如此算来,张莉会员卡内可供消费的金额高达一万余元。
一位前台工作人员表示,张莉的退款申请已经交上去了,现在送到美发部助理那边,申请要拿给所有领导签字,财务才能打钱,目前不能回答确切的解决时间。
回应
申请退款需走流程具体进展暂不清楚
23日下午,记者联系上椰岛造型成都地区相关工作人员李凯。李凯表示,公司目前暂时没有专人处理此事,他主要负责协调处理该事,也跟公司汇报了相关情况。
据李凯透露,椰岛高地店因为经营状况有问题而关门,在此之前,公司曾发消息告知会员相关情况。“短信平台可能存在漏发情况,但确实提前发过。”李凯说,椰岛高地店的会员一部分选择继续在其他门店消费,一部分要求办理退款,这一情况也已经跟公司汇报了,但退款要走流程,需要时间。
而对于该事件的具体进展,李凯则表示不清楚,“我人在成都,公司在武汉有很多流程和操作,具体结果公司可能也没有及时告诉我,消息存在滞后。”
调查预付卡企业要备案查询:暂无椰岛信息
健身房交钱、美容院充值……“预付式”消费已经逐渐渗透市民生活,然而老板跑路、店铺关门的消息时有发生,消费者也变得战战兢兢、如履薄冰。
2015年7月,成都市民范女士在凯邦健身俱乐部交了三千元会员费,原定于8月8日开张营业的健身房竟然还未装修,老板也联系不上;2015年9月,韦德健身大庆路店经营不善关门,数百会员会费“泡汤”;2015年10月,成都石人公园附近“佳禾恬时一间”蛋糕连锁店关门,会员卡数百元难以讨回……
根据商务部2012年发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规定,发卡企业应在开展单用途卡业务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备案机关对已备案的发卡企业予以编号,提供公众查询服务。
随后,记者在商务部市场秩序司主办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http://yfk.mofcom.gov.cn/card/)上,输入“椰岛”等关键词查询,没有找到任何与此相关的备案信息。
支招
行业监管尚不完善消费者尽量先签合同
“张莉可以向工商和消协投诉,要求协商解决,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建议走司法途径。”成都市消协律师事务部主任张威说,张莉之所以维权困难,一个主要原因是没有签订合同。
张威说,预付式消费作为新兴模式,越来越常见,但行业不规范、合同意识淡薄、市场监管空白等,加剧了这场“诚信风波”。以健身行业为例,健身房预付卡是较早兴起的预付式消费,金额较大,经过顾客投诉、制度完善、行业规范等过程,大部分健身房现在都会与消费者签订合同,“但洗车、洗头等充值金额较小,商家一般不提供合同,但消费者应该主动提出来。”
张威建议,在预付式消费时,消费者应当认准有规模有资质的商家,尽量签订消费合同,对会员充值、退款流程等详细规定,避免纠纷扯皮。
华西都市报记者肖茹丹摄影吕甲特别感谢:腾讯大成网四川报料台
律/师/说/法
商家应主动联系
消费者退款
北京安博(成都)律师事务所钟晓丽律师认为,根据《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 (试行)》第22条规定,发卡企业终止提供服务的,对未到期的预付卡应当向持卡人提供免费退卡服务,“因此商家关门无法继续提供服务时,应当主动联系消费者退款。”
钟晓丽说,消费者购买商家提供的储值卡,双方形成了合同关系。商家应提醒消费者,在其停止服务时,消费者有权自行选择是否到其它连锁经营店铺进行消费,若双方事先没有这方面的约定,那么消费者有权申请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