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会所涉嫌组织卖淫被查 警方挡获32名嫌疑人

11.02.2014  12:47

 人民网北京2月10日电(刘子溪)近日,四川省各地对网友给省委书记王东明和省长魏宏的10条留言作出回应。其中有一位网友反映,成都高新区紫荆北路馨月湖养生会所相关人员通过QQ群等网络宣传方式大规模组织卖淫活动。

  对此,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作出回应,称根据前期所掌握的线索,2014年1月17日,分局治安大队组织警力对该场所予以查处,现场共挡获嫌疑人员32人,其中卖淫嫖娼嫌疑人员10人。经审查,该会所在经营中存在某些色情活动,公安分局已对违法人员处治安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详情如下: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向你反映成都高新区紫荆北路馨月湖养生会所通过QQ群、网上宣传等方式大规模招揽人员并组织卖淫,已达到明目张胆众人皆知地步。多次向当地政府举报均无果,为什么这种场所还能长期存在,是否后台强硬?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馨月湖养生会所组织卖淫等问题,经成都高新区公安分局调查,现回复如下:馨月湖养生会所面积850平方米,工商营业执照于2013年11月5日取得,于2013年11月16日开始营业,目前员工40人。根据前期所掌握的线索,2014年1月17日,分局治安大队组织警力对该场所予以查处,现场共挡获嫌疑人员32人,其中卖淫嫖娼嫌疑人员10人。经审查,该会所在经营中存在某些色情活动,公安分局已对违法人员处治安拘留。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查中。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如有问题请致电85339281(高新区信访办),我们将尽快为您解决。

   【网民留言】

  我是蒲江县西来镇临溪三组的村民,在知道征地有问题后,要求从新丈量土地,政府干部要求押金十万。于2013年10月要求从新丈量我社被征土地,因为征用土地没有经过本集体农户确认地界指认,导致和其他队地界混淆不清,农户知道后要求复比,重新地界确认丈量土地,找到镇政府时干部要求拿出十万元资金作为丈量土地的押金。请问这样的干部是在解决问题呢?还是在制造问题,他们是在为百姓着想吗?2013年4月26日蒲江县西来镇镇党委书记带领一百名左右干部把没有批文的42.54亩青苗、果树推倒,给我社百姓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经多次上访未得到解决。他们说有批文,但是批文又不公告,又不在村、社公示,只是口头说有,三年来没有看到过。村民要求对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得不到解决,他们有这样权利吗?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西来镇征地拆迁不合理的问题,经县国土资源局调查处理,现回复如下:(一)征地面积有误的问题:通过核实,西来镇临溪三组被征用的土地是严格按照批文面积进行征收的,征收面积都是经过现场核实丈量的,不存在面积误差的问题。(二)反映镇党委书记带人强行清除没有批文的42.54亩青苗、果树的问题:通过核实,该地块在2012年已经川府土〔2012〕444号文件批准征收,西来镇已按照当时的征地政策全部进行了补偿。在清除青苗、果树前,西来镇政府已通过张贴通知的形式和指派您社的法人代表逐户进行了通知,并明确了清除时间。不存在您所反映的强行清除和没有批文的问题。(三)批文不公告的问题:涉及您社拟征收的土地分别经川府土〔2011〕47号和川府土〔2012〕444号批准,并按照土地征收程序及时进行了政府公告和补偿安置方案公告,2011年10月开始进行征地工作前,西来镇在赵家大院专门召开了临溪3社、5社社员代表大会,宣讲征地拆迁政策,与您所反应的情况不属实。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上次去了大竹县东柳柳桥路那养猪场,就在大马路对面,连续几年粪便直排,臭气熏天,周围居民无奈,请领导去那养猪场排便口的河道看看!

   答复意见:

  人民网网友:您好。您于2014年1月22日在人民网给四川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大竹县东柳柳桥路,一养猪场粪便直排,居民无奈,要求处理。近年来大竹县环保局高度重视农村养殖污染,2014年1月15日,我局执法人就已经会同东柳乡人民政府对投诉反映的大竹县东柳乡柳桥路养猪场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该养猪场未办理环保相关手续,且未建设化粪池或沼气池,污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经县环保局、东柳乡人民政府、养猪场业主及周边居民代表现场查看和座谈后,依法对该养殖场做了如下处理:一、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必须建立沼气池或化粪池,废水必须经沼气池或化粪池处理。二、责成业主在2014年2月14日前完成整改。三、业主已书面承诺于2014年3月31日前完成该养猪场的搬迁工作。四、大竹县环保局、畜牧局和东柳乡政府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农民在搞好养殖增收的同时,按环保要求污染物达标排放。感谢您对环保工作的支持和关心,如您还有什么疑问,您可拨打环保投诉12369环保热线,祝您生活愉快。

   【网民留言】

  省长你好!我是南充市营山县的一名正在服役的二级士官,今年因工作突出、成绩优异,荣立三等功一次。请问我家里能有什么福利补助吗?

   答复意见:

  匿名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四川省长魏宏留言,反映政策咨询问题,现回复如下:根据营委发〔2013〕13号文件规定,从2013年开始,我县提高义务兵服现役期间立三等功以上现金奖励标准,对立三、二、一等功,分别发给500元、1000元、2000元奖金,对获得荣誉称号的按等级分别给予3000—10000元奖励,由义务兵入伍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在立功当年一次性发给义务兵家属。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网民留言】

  王书记:您好,记得在2013年您和魏省长也回复过关于营山春运期间农村客运和出租车涨价问题,过了一年,2014年春运依旧如此,受伤的只是普通百姓,希望领导妥善处理,谢谢。

   答复意见:

  匿名网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四川省委书记王东明留言,反映客运车票涨价问题,现回复如下:为有效遏制春运期间,客运班车和出租车乱涨价行为,我们及早谋划,早打招呼,防范未然。1月9日,我局会同县运管局联合印发了整治公告,进一步明确和重申了处理原则,对第一次违法涨价车辆,除全部清退多收票款外,还要处以违法所得5倍以下罚款,对第二次及以上违法涨价车辆,除清退和处罚款外,还将给予扣减该车燃料补贴直至取消经营资格的处理。为将相关要求广而告之,公诸于众。我们分别召开了南运集团营山分公司、鸿运出租车公司、洋豪出租车公司负责人会议和全县客运班线车、出租车驾驶员会议,同时,在县电视台和麻辣社区营山论坛进行播发,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强化检查,严处重罚。自1月16日春运开始,我们派人专人值守“12358”价格举报电话和“96515”运政投诉电话,确保投诉24小时畅通无阻,做到有报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复。正月初一上午有群众投诉绿水到营山班线客车川R4**6违规涨价,每位乘客多收票款15元,我们及时调查核实,除责令该驾驶员清退多收票款200余元外,处罚款500元,并对该驾驶员停运学习三天的处理,同时,县发改、县运管局抽出16名执法人员,天天深入车站、街道、公路检查客运班车和出租车票价执行情况,截止目前,共检查563辆次,查处违法车辆25起,电视公开曝光2起,从而有效震慑打击了乱涨价行为。三、欢迎举报、接受监督。在查处车辆乱涨价工作中,我们深感取证难和处理难。恳请广大群众发现或遭遇车辆违法涨价行为时,一是要敢于抵制,二是要及时拔打举报电话,三是要保存并提供相关证据,最好能用手机录音录像,对于举报,一经查实,我们将给予举报人相应的奖励。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全家安康。

   【网民留言】

  我娘家是宜宾巡场上罗的人,每一次过节过节回家,都有三个问题发愁。1.从成都做火车到宜宾站下车,做客车到车站,必定会有2、3人的小偷团伙上车,虽然售票员每次都提醒,总部能让小偷上车吧,不敢得罪小偷。2.从巡场到上罗,终点是洛表站。车站不买票,叫乘车人员上车买票。上车后无论是底洞-上罗-罗渡-罗表,车费25-30元全票,平时应该是15-18元。车站和老板之间可能有非法利益关系。去年有个领导来检查问题,环境卫生还搞的可以,但是领导了解情况没有我就不知道了。下次我在遇到领导来检查我一定记住车牌号和日期。3.回成都的车票平价票不好买,贵票好买,从巡场到成都车票单程180元一张,我买过两张。4.望省委书记,体恤民情。谢谢!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你好!你在人民网给省委书记留言反映“宜宾市过节问题”的问题,现回复如下:经我局调查了解,往年过节特别是春节期间,确有少数客运车辆业主为了追求经济效益,存在乱收费现象,县运管所已责成运输公司按相关管理制度对违规客车业主及驾驶员进行了严肃处理。今年春运已经开始,为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县运管所已对所有参加春运的客运车辆业主及驾驶员进行了广泛的宣传,下发了通知,明确要求春运期间不能发生乱收费的现象,否则将按有关规定从重从快进行处理,严重者将取消春运资格。感谢你对我县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014年1月29日

   【网民留言】

  自贡市沿滩区教育局在2013年底对下属学校督导评估,其中有一条扣分项目是:凡是有上访人员的学校要扣2分,不知是否符合政策?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沿滩区教育局封堵群众言路问题”,沿滩区高度重视,区委副书记王朝华作出批示,由区教育局进行调查了解情况。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经查,沿滩区教育局为进一步做好教育系统信访工作,将信访维稳综治工作作为学校年度工作综合评估考核的一个考核项目,在考核办法中规定:因各学校领导及责任人工作失误,对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造成到市到省上访或到区缠访的,扣学校该项工作相应的分值。但对教师表达诉求的渠道历来是畅通的。因此,不存在封堵群众言路的问题。针对您留言反映的问题,区教育局已经积极开展了宣传解答工作,在各种会议上对畅通教师诉求表达渠道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对学校负责人不按规定办事、打击报复反映情况教师的将追究责任。同时,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完善考核办法。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每年12月,自贡市沿滩区教育局都要宣传慈善一日捐。每次校长开会都要通报每个学校的捐助情况,名次排后的局领导要找谈话,不能做到每位教职工都捐款的校长要受公开批评。校长在此种情况下只好强征,从学校要发给教职工补贴中扣除,然后上交教育局。此种做法引起教职工强烈不满,但敢怒不敢言。 匿名举报,实属无奈。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自贡市沿滩区教育局强行摊派慈善一日捐的问题,沿滩区教育局高度重视,派专人对留言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每年年底,沿滩区教育局按照自贡市慈善总会沿滩区分会“慈善一日捐”活动通知要求,在全区教育系统做好“慈善一日捐活动”宣传动员工作,并按照通知要求的捐款原则、标准、范围组织实施,明确困难职工可以不参加。从没对学校捐款情况进行排名,也没在任何会议上通报学校的捐款情况,更没因捐款多少对单位和个人进行批评。扶危济困,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捐出一天的收入,对每一个人来说并不多,但涓涓细流汇成河,用我们的爱心帮助贫困群体渡过难关,此仍善举,是社会和谐进步的重要标志。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做好政策的宣传解释,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和开展好“慈善一日捐”活动,让教职工在充分理解的基础上自愿捐款,主动支持慈善事业。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我是自贡市一名普通家长。孩子读初中,在自贡市沿滩区沿滩中学读。2013年9月开校后两周,我检查孩子的作业,发现一些练习册是空白的,我问他什么原因。他说,老师说的,这些资料是区教育局强行下发的,质量差,很多老师都不用。开家长会时,我问老师,老师说,这些资料区教育局说是四川省教育厅统一订的,老师没办法。请问书记,省教育厅要统一订可不可以考虑一下质量,这是浪费家长的钱。

   答复意见:

  网友:您好!您留言反映自贡市沿滩区沿滩中学强行下发教辅资料的问题,现由沿滩区教育局将相关情况答复如下:一、关于沿滩中学强行下发教辅资料问题经查,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实施意见》(川教〔2012〕91号)规定:从2012年秋季起,由市(州)中小学教材选用委员会结合当地教科书使用情况和教育实际,按照教科书选用的程序,从省《教辅目录》中,同步练习册一个学科每个版本选择1套、寒暑假作业选择1套、初中和高中毕业年级考试辅导类教辅材料选择1套推荐给本地区学校,供学生自愿选用。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落实教辅材料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学校要做好为学生代购和指导学生使用教辅材料的工作。我区教育部门按照以上要求,通过召开家长会等方式征求学生家长意见,按照家长和学生自愿,由学校为学生代购了教辅资料。二、关于资料质量差的问题经查,为学生教材配套的教辅资料是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在众多的教辅资料中选择确定的三种,供各市州选择,各市州又组织专家在这三种中选择一种,供学生自愿购买。因此,教辅的质量是相对较好的。三、关于教辅资料中有些空白处学生未做的问题为照顾到全体学生,教辅资料有针对不同层次的学生进行的难易设计。对于优等生,教辅资料中难度低的没有必要做,对于学困生,教辅资料中难度高是不要求做的。对于哪类学生做哪一类型的题,教师在布置作业时进行了明确要求。因此,教辅资料中有些空白处学生未做的现象是正常的。我区将本着对学生及家长高度负责的态度,在照顾各层次学生需要的同时,尽量多听取学生及家长的意见和建议,购买符合学生实际需要的教辅资料,确保教育质量稳步提高。感谢您的留言。

   【网民留言】

  宜宾县金江外滩已完工程,消防验收不过关,小区内没有消防通道,危机生命及财产安全。室内阳台栏杆偷工减料,去县政府和房管局投诉,得到的答案是符合要求。根本就不满足使用,希望省长为我们主持公道,宜宾县的人民感谢你!

   答复意见:

  网民朋友:您好!您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省长留言反映的问题收悉。现回复如下:宜宾县柏溪“金江外滩”是2010年由宜宾金江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经公开拍卖获得130亩国有土地开发权,项目分一、二、三期进行开发,总建筑面积11664平方米。您所反映的是“金江外滩”一期工程。经核查,该小区按照规划审批要求进行建设。“金江外滩”一期工程竣工后,分别通过了环保、消防、规划分项验收和地勘、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综合验收,经验收,均符合要求。您反映室内栏杆问题,我局组织相关股室和开发企业现场按施工图纸进行了核实,认定施工单位不存在偷工减料行为,您可放心入住。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201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