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规定不能仅以成绩和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

17.07.2014  07:46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专项改革方案》,到2018年,全省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目标,义务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形成,人人享有更好更公平的教育。 目标:2018年城乡义务教育办学条件基本均衡 针对本次改革的具体目标,《方案》提出,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生活设施基本达标,村小和教学点运转正常,基本消除县镇超“大班额”现象,到2018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实现基本均衡。城乡校长教师配置更加合理。校长教师管理制度基本适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需要,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到2018年,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比例达到10%左右。 同时,优质教育资源实现城乡共建共享。教育信息化体系基本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到2017年,“三通”(“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通达率达到90%。建好“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优质教育资源利用率和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 城镇“择校热”和特殊群体受教育问题基本解决。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范围进一步扩大,资助标准进一步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促进区域资源均衡配置 方案》提出,将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机制。同时,健全“扶弱保底”教育投入保障制度。建立生均公用经费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学校办学基本需要并逐步提高保障水平。 健全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建立健全校舍安全年检、预警、信息通报公告、隐患排除、项目管理、责任追究等制度体系,通过维修、加固、重建、改扩建等多种形式,逐步使所有校舍符合国家规定的建设标准,全面消除并严禁使用D级危房,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 同时,建立校长教师定期轮岗交流激励机制。通过工资待遇、职称评定、培养培训、住房保障、表彰奖励等政策倾斜,促进县域内教师合理交流,引导鼓励城镇学校优秀校长教师到农村学校、城市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建立优质教学资源均衡配置机制。 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通过合理划分招生范围、有序确定入学对象、全面实行阳光招生、试行学区化办学、加强监测评估等措施,促进区域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保障义务教育学生免试就近入学。 此外,我省还将完善覆盖各级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健全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受教育的统筹保障机制,建立健全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切实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益。 明年在有条件的学校解决宽带接入 在本次改革中,我省将启动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通过设立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各项建设项目和资金等措施,加大经费投入力度,重点支持我省“老少边穷”地区农村薄弱学校推进标准化建设到2018年,完成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任务,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实现标准化。 同时,促进城镇学校校长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交流任教。2014年轮岗交流的教师要确保在秋季开学前全部到位。落实中央关于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从2014年1月1日起,为我省68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的农村在编在岗教师每人每月发放不低于400元的生活补助。加大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今年开工建设1600套,改善农村教师生活条件,为实现城乡教师合理流动创造必要条件。到2018年,教师轮岗交流实现制度化、常态化。到2020年,全面实现改革目标,全省县域内教师资源基本实现均衡配置。 到2015年,在有条件的地方解决学校宽带接入问题,逐步为农村学校每个班级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基本建成省、市、县和校各级教育信息化网络。建立完善优质教育资源交流共享机制,采取开设远程交互式网络课堂等方式,将优质学校教育资源向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同步推送,2014年先行辐射到民族地区180所学校,2018年基本辐射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各中小学校。 不允许单纯以成绩和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 同时,我省将多措并举破解城市择校难题。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完善小学升初中办法,适度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并达到50%以上。打破校际间管理界限,实行区域内课程、师资、设施设备等教育资源共享,实行联合办学。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和评估认定,督促县级政府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到2018年,80%左右的县级行政区域完成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评估。组织专项督查,督促各地抓好落实。 《方案》提出,全面保障公平受教育机会。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将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即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学生字典,发放生活补助)扩大为“三免一补”政策,2014年春季开学起全面免除学生作业本费。同时免除全省45万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38万家庭经济困难及民族地区在园幼儿保教费。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就读地参加初中、高中毕业升学考试政策,确保他们不因户籍或异地生活而影响升学、失去公平受教育权利和机会。 此外,还将深化课程改革,培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质量综合评价体系,改进评价方式方法,科学运用评价结果,不允许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校教育质量水平和工作优劣。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教育督导部门定期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情况开展督导评估,对实施不力的学校校长进行问责。   (胡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