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8年,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

22.07.2014  09:31
我省启动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专项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通过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举措,到2018年,全省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目标,义务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全面形成。 《方案》提出七项重点改革及制度设计: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机制;健全“扶弱保底”教育投入保障制度;健全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建立校长教师定期轮岗交流激励机制;建立优质教学资源均衡配置机制;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建立特殊群体教育扶贫助弱机制。 针对各项重点改革和制度设计,《方案》对应明确了具体推进措施: 启动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重点支持我省“老少边穷”地区农村薄弱学校推进标准化建设,到2018年,完成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任务,城乡学校办学条件基本实现标准化。 促进城镇学校校长教师到农村、薄弱学校交流任教。健全促进城乡教师交流的激励机制,在绩效工资分配、职称评聘、选优评先等方面向农村、边远山区、薄弱学校和一线教师倾斜。到2018年,教师轮岗交流实现制度化、常态化。到2020年,全省县域内教师资源基本实现均衡配置。 依托信息化手段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到2015年,基本建成省、市、县和校各级教育信息化网络。采取开设远程交互式网络课堂等方式,将优质学校教育资源向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薄弱学校同步推送,2014年先行辐射到少数民族地区180所学校,2018年基本辐射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各中小学校。 多措并举破解城市择校难题。适度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并达到50%以上。打破校际间管理界限,实行区域内课程、师资、设施设备等教育资源共享,实行联合办学。到2018年,80%左右的县级行政区域完成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评估。 全面保障公平受教育机会。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将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扩大为“三免一补”,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力争经过3年努力,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 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质量综合评价体系,不允许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校教育质量水平和工作优劣,各地教育督导部门定期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情况开展督导评估,对实施不力的学校校长进行问责。 【相关链接】 专项改革的具体目标 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面改善 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学、生活设施基本达标,村小和教学点运转正常,基本消除县镇超“大班额”现象,到2018年,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实现基本均衡。 城乡校长教师配置更加合理 校长教师管理制度基本适应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需要,校长教师轮岗交流更加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到2018年,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比例达到10%左右。 优质教育资源实现城乡共建共享 教育信息化体系基本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到2017年,“三通”(“宽带网络校校通”、“优质资源班班通”、“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通达率达到90%。建好“两平台”(“教育资源公共服务平台”、“教育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提高优质教育资源利用率和教育管理信息化水平。 城镇“择校热”和特殊群体受教育问题基本解决 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范围进一步扩大,资助标准进一步提高;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残疾儿童受教育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江芸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