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规定不以考试成绩、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教育质量

17.07.2014  20:38

    新华网四川频道7月17日电(本网记者 吴晓颖)记者17日从四川省政府获悉,该省已下发《均衡配置义务教育资源促进教育公平专项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其中提出,通过实施“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不允许单纯以成绩和升学率评价教育质量等举措,到2018年四川基本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目标。

    为实现2018年四川省内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全面改善,城乡校长教师配置更加合理,优质教育资源实现共建共享,城镇“择校热”和特殊群体受教育问题基本解决的具体改革任务,《方案》明确了建立七项制度设计的举措。即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推进机制;健全“扶弱保底”教育投入保障制度;健全中小学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建立校长教师定期轮岗交流激励机制;建立优质教学资源均衡配置机制;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建立特殊群体教育扶贫助弱机制等机制。

    针对择校难题,《方案》提出了解决方案:落实义务教育学校免试就近入学要求,适度提高优质高中招生名额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比例并达到50%以上。同时,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监测和评估认定,督促县级政府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到2018年,约80%的县级行政区域完成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督导评估。

    为全面保障每个孩子公平受教育机会,《方案》提出,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将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扩大为“三免一补”政策,今年春季开学起全面免除学生作业本费。同时免除四川省内45万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免38万家庭经济困难及民族地区在园幼儿保教费。

    为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深入实施素质教育,《方案》要求完善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业质量综合评价体系,不允许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中小学校教育质量水平和工作优劣。建立中小学教育质量综合评价改革实验区,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各地教育督导部门定期对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情况开展督导评估,对实施不力的学校校长进行问责。(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