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规:新开工建设项目须先为民工买工伤保险

10.06.2015  11:02

  农民工赵泉刚到建筑工地上班,就不慎发生意外,由于单位还来不及为他买工伤保险,无法享受工伤保险赔付。这样的难题怎么破?6月9日,四川省人社厅透露,我省人社、住建、总工会和安监四部门联合出新规:我省新开工的建筑工地可以建设项目方式参保,须先为农民工买工伤保险,才发施工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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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规

  以项目方式购买工伤保险 所有职工都能享受

  9日,省人社厅副厅长罗良娟通报:2014年,我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首次突破700万人,达到709.7万人,基金征缴收入实现28.06亿元,8.7万名工伤职工待遇得到了有效保障。目前,我省建筑领域从业人员262.65万人,其中约80%是农民工。“工伤保险覆盖面还存在死角,特别是建筑业农民工参保率低。

  近日,省人社、住建、安监和总工会四部门联合发出《转发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业工伤保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明确从今年1月1日起,各地住建部门在核发新开工项目施工许可证时,就要求建设单位提交建筑施工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并按照要求作为安全施工措施之一严格管理。否则,住建部门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

  新规改革了参保方式,对于项目使用的所有工人、包括农民工,可以按建设项目方式参保。换句话说,如果你所在企业要开工一个新项目,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前,必须以项目参保的方式,为在这个项目工作的所有工人买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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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

  未参保项目职工发生工伤 总承包单位负连带责任

  华西都市报:由个人参保改为项目参保,请问如何确定缴费标准?

  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负责人:我们有一个计算公式:项目工程总造价×项目人工费占比×统筹地区建筑行业基准费率。

  以成都为例,如果一家建筑企业要开工一个总造价1亿元的项目,如果项目人工费占比为20%,成都市建筑行业基准费率为1.2%,这个项目应该缴纳工伤保险费用为24万元。

  为了鼓励单位做好安全监管工作,我省实行浮动基准费率制度,浮动比率空间为80%至150%,如果一个企业工伤率低,可以浮动比例以内少缴纳工伤保险费用;反之,则多缴纳工伤保险费用。

  华西都市报:如何保障工伤保险的赔付?

  省人社厅工伤保险处负责人:针对以项目为单位参保的实际,规定:未参保的建设项目,其职工发生工伤的,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待遇,同时施工总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如上述单位不支付,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金支付后依法向上述单位追偿。

  明确了违法分转包工伤赔偿连带责任追究机制,即发包单位将工程业务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导致工伤的,发包单位与不具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要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时间表

  2015

  新开工项目均参加工伤保险

  实现年内新开工建筑项目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巩固在建项目参保成果,努力将未参保的在建项目纳入保障范围,初步建立按项目参保和优先办理工伤保险的工作机制。同时推进交通、铁路、水利等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

  2016

  建设项目基本实现全部参保

  实现建设项目基本实现全部参保,大部分交通、铁路、水利等建筑施工企业参加工伤保险。完善按项目参保和优先办理工伤保险的工作机制。

  2017

  全部建筑企业从业人员参保

  实现全部建筑企业从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全面提升按项目参保的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计划用三年左右时间,结合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实施,实现建筑业从业人员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华西都市报记者席秦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