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国理政新实践·四川篇]四川省建立领导干部任期生态文明建设责任制

01.04.2016  11:10

实现由“环境换增长”向“环境促增长”的转变

实施差别化考核制度,三类地区不再考核GDP

本报讯(记者 王成栋)近日,省委、省政府联合印发 《四川省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施方案》 (以下简称《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基本形成科学合理的主体功能区布局,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美丽四川建设取得新成效,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全面推行,基本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经济强省打好生态本底。《方案》提出,全省要实现由“环境换增长”向“环境促增长”的转变,经过5年努力,基本形成源头预防、过程控制、损害赔偿、责任追究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对各生态功能区实行差别化考核制度,其中,限制开发区域、禁止开发区域和生态脆弱的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工作县,将不再考核地区生产总值。

看亮点

构建新型绿色城镇体系

针对我省生态文明建设现状,《方案》着重提出构建新型绿色城镇体系、鼓励市场力量参与污染治理,并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构建新型绿色城镇体系,将突出绿色城镇规划,提高城镇发展质量。各地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严格管控城镇开发边界,科学确定城镇终极规模;提高城镇土地利用效率、建成区人口密度,推动新区的产业和人口同步聚集;实施城镇生态园林建设工程,推进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和中小城市综合改革试点;在城镇管理上,依托自然生态资源,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城镇绿地系统,划定并强化城市绿线管制。

我省将以保护生态不计其利、面向未来不计其功的责任担当,全面打响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更多“参战队员”将被激励。2020年之前,四川将推行防污治污市场化机制。主要内容包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综合环境服务等市场化机制,积极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引入社会力量投入环境污染治理,推进环保设施的专业化和社会化运营服务。

生态脆弱区如何发展,野生动物破坏庄稼咋赔偿?《方案》明确,“十三五”期间,我省将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建立生态补偿标准体系和生态补偿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形成生态损害者赔偿、受益者付费、保护者得到合理补偿的运行机制。同时,建立独立公正的生态环境损害评估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