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情况是怎样的?
2015年,中国残疾人事业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各级残联深入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残疾人事业的新部署,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团结进取,务实创新,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全力完成“十二五”规划任务,事业发展取得新的成绩,广大残疾人得到更多福祉。
一、康复
2015年,通过实施重点康复工程,754.9万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
截至2015年底,全国已有残疾人康复机构7111个,其中,残联办康复机构2599个。康复机构在岗人员达23.2万人。其中,管理人员3.2万人,业务人员16万人,其他人员4.1万人。
在932个市辖区和2024个县(市)开展社区康复工作,已建社区康复站的社区总数22.2万个,配备40.6万名社区康复协调员,为181.4万人提供社区康复服务。
为29.9万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免费施行复明手术,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73.9万例。为15.3万名低视力患者配用助视器,培训低视力儿童家长3.8万名。为12万名盲人进行定向行走训练。
对3.1万名听障儿童进行康复训练,其中,新收训听障儿童1.9万名。资助4132名听障儿童免费植入人工耳蜗,3594名听障儿童免费配戴助听器。培训听障儿童家长4.2万名。
为1万名贫困成年听力残疾人免费验配助听器。为3.7万名成年听力残疾人提供助听器验配、听力检测等服务。全国已建设省级听力语言康复机构31个,基层听力语言康复机构961个。
为39.8万名肢体残疾人实施康复训练,其中,实施救助项目,资助4.5万名脑瘫儿童机构康复训练,为贫困肢体残疾儿童实施矫治手术3639例。为麻风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161例。
为18.6万名智力残疾人进行康复训练,其中,实施救助项目,资助7.3万名智力残疾儿童进行机构康复训练。
大力推广“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在2705个县(市、区)开展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对580.6万重性精神病患者进行综合防治康复,监护率达到79.2%,显好率达到66.6%,社会参与率达到51.6%,肇事率0.1%,解除关锁2585人。对54.6万贫困精神病患者进行医疗救助。对2.3万名孤独症儿童进行康复训练。
1739个县的1912个医疗卫生机构陆续开展残疾儿童筛查工作,年度新诊断0-6岁残疾儿童4.8万人。依托各级各类残疾儿童康复机构建立儿童家长学校1811个,开展家长学校活动5006次,参与残疾儿童家长达11.1万人次。
为残疾人减免费用供应辅助器具195.9万件,其中,为贫困残疾人免费发放辅助器具45.6万件,包括装配假肢1.7万件,装配矫形器1.6万件,验配助视器21.6万件等。培育建设6个国家辅助器具区域中心,28个省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230个地市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县级辅助器具服务机构945个。
二、教育
2015年,继续实施《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制定并执行《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暂行)》,与教育部、国家语委、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联合印发实施《国家手语和盲文规范化行动计划(2015-2020年)》。残疾人受教育权得到了更好保障,进一步提高了残疾人素质和平等参与社会的能力。
实施残疾人事业专项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为全国1.2万人次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儿童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各地也积极多渠道争取资金支持,对1767名残疾儿童给予学前教育资助。
全国共有特殊教育普通高中班(部)109个,在校生7488人,其中聋生6191人,盲生1297人。残疾人中等职业学校(班)100个,在校生8134人,毕业生5123人,其中3761人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全国有8508名残疾人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1678名残疾人进入特殊教育学院学习。
三、就业
2015年,残疾人就业规模总体保持稳定。城镇新就业残疾人26.3万,其中,集中就业残疾人6.8万,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6.6万,公益性岗位就业1.2万,个体就业及其它形式灵活就业10.4万,辅助性就业1.3万。全国城镇就业人数430.2万;1678.0万农村残疾人在业,其中1323.2万残疾人从事农业生产劳动。39.3万人次城镇残疾人接受了职业培训。
盲人按摩事业稳定发展,按摩机构迅速增长。2015年度培训盲人保健按摩人员19979名、盲人医疗按摩人员5165名;保健按摩机构达到17171个,医疗按摩机构达到1025个;在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中,分别有219人和781人通过医疗按摩人员中级和初级职称评审。
四、社会保障
截至2015年底,城乡残疾居民参加城乡社会养老保险人数达到2229.6万,参保率75.4%,60岁以下的参保残疾人中有422.1万重度残疾人,其中391.5万得到了政府的参保扶助,代缴养老保险费比例达到92.8%。有247.6万非重度残疾人也享受了全额或部分代缴养老保险费的优惠政策。领取养老金待遇的人数达到883.8万人。
城镇残疾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和医疗社会保险人数稳定在300万左右,城乡1088.5万残疾人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城镇集中供养残疾人和农村五保供养残疾人分别达到11.4万和66.6万;517.7万和440.1万符合条件的城乡残疾人分别享受了稳定的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265.5万城乡残疾人得到了其他救助救济。
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稳步推进,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达到6352个,共为19.1万残疾人提供了托养服务。其中寄宿制托养服务机构2242个;日间照料机构1971个;综合性托养服务机构2139个。接受居家服务的残疾人达到81.5万人。全年共有近2.3万名托养服务管理和服务人员接受了各级各类专业培训。
五、扶贫开发
2015年,残疾人扶贫开发成效显著,贫困残疾人生产生活状况得到进一步改善。226.8万贫困残疾人得到扶持,其中118.3万人通过扶贫开发实际脱贫;接受实用技术培训的残疾人达到72.7万人次。
康复扶贫贴息贷款扶持54.9万农村残疾人,残疾人扶贫基地达到6693个,安置11.4万残疾人就业,扶持带动25万残疾人户。
完成6.9万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各地投入危房资金6亿元,9.1万残疾人受益。
六、宣传文化
2015年,以“关注孤独症儿童,走向美好未来”为主题组织第二十五次全国助残日活动,开展2015年国际残疾人日系列宣传活动,中央新闻媒体记者集体采访活动37次,采访人数近500人次,圆满完成残疾人事业重大工作项目的宣传报道任务。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播出残疾人题材报道25条,《人民日报》刊登消息、侧记和综述等107篇。开通中国残联“两微一端”,至2015年年底,关注、订阅人数近35万人,总阅览量近200万人次。截至2015年底,全国共有省级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19个、电视手语栏目29个,刊播公益广告35个;地市级残疾人专题广播节目216个、电视手语栏目233个,刊播公益广告367个。
残疾人文化生活更加丰富活跃,残疾人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并更加全面地参与到社会生活当中。继续组织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先后对市县两级公共图书馆盲人阅览室建设、残疾人特殊艺术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等项目进行专项扶持。联合文化部非遗司开展了残疾人特殊艺术项目的挖掘与保护,共对全国26个残疾人特殊艺术项目进行了扶持。截至2015年底,全国省地县三级公共图书馆共设立盲文及盲文有声读物阅览室1515个,共开展残疾人文化周活动5627场次,共举办残疾人文化艺术类比赛及展览3037次,全国共有各类残疾人艺术团773个。
七、体育
2015年,按照“夯实基础管理、创新提升服务、提早谋篇布局”的工作思路,促进残疾人康复体育、健身体育、竞技体育协调发展。
研究印发《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试行)》,在4省(市)开展重度居家残疾人康复体育服务试点18080户,将“康复体育器材、康复体育方法、康复体育指导”送入重度残疾人家庭。组织开展第五届残疾人健身周、第九次全国特奥日等活动,在全国15个城市举办特奥足球周、特奥融合运动师资培训和幼儿计划、家庭支持网推广活动。联合国家体育总局举办“残健融合关爱跑”活动,协调组织江苏等5省(市)19个城区千余名盲人及融合伙伴参加;举办2015年中国网球公开赛轮椅网球国际邀请赛;特奥运动员人数已超120万。
2015年成功举办全国第九届残运会暨第六届特奥会,来自全国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35个代表团近5000名运动员参加比赛,运动会共产生1561枚金牌,超世界纪录51项,破全国纪录204项,平3项。组团参加27项国际赛事,共获得323枚金牌、219枚银牌和139枚铜牌的优异成绩。在第18届冬季听障奥运会上,我国代表团夺得1枚金牌、1枚银牌、2枚铜牌,实现了我国冬季听障奥运会金牌零的突破。已获得里约残奥会155个参赛名额,6支集体项目队伍取得入场券。全年共组织36批共1094人次运动员开展赛前短期集训,实施了精英运动员训练计划,收效十分明显。
2015年7月31日,张海迪主席出席国际奥委会第128次全会并独立进行陈述,对北京联合张家口成功获得2022年冬奥会、冬残奥会举办权起到了关键的支撑。以成功申办北京冬奥会、冬残奥会为契机,全力推进残疾人冬季项目发展,及时出台《冬季残奥项目振兴计划》,启动冬季冰上项目发展区域布局和国家残疾人冬季项目训练基地调研工作。
各地深入开展残疾人体育工作。组织省、地市级残疾人群众体育健身活动9055次,80.6万人次参加。全国累计创建残疾人体育活动示范点3591个,培养残疾人体育健身指导员42148名,全面完成“十二五”工作任务。各地组织省级残疾人体育比赛126次,参赛运动员达1.5万人次,省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225个。
八、维权
各级残联维权组织建设进一步巩固提升,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更加完善,无障碍环境建设全面推进,残疾人权益保障得到加强,残疾人维权工作全面开展。
2015年,制定或修改了关于残疾人的专门法规、规章省级7件、地市级6件;制定或修改保障残疾人权益的规范性文件省级27件、地市级69件、县级242件。全国县级以上人大进行《残疾人保障法》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548次;政协进行视察和专题调研565次。全国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7128次,101.6万人参加;举办法律培训班1464个,9.2万人参加。
截至2015年底,全国成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协调机构1828个,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工作站1542个,办理案件4615件,建立残疾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站)2997个,办理案件1.6万件,有力地推动了法律救助和法律援助工作。
残疾人参政议政工作得到加强,各地残联协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建议、提案1406件,办理议案、建议、提案1238件。
无障碍建设法规、标准进一步完善。全国共出台了451个省、地市、县级无障碍建设与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1618个市、县、区系统开展无障碍建设;全国开展无障碍建设检查6445次,无障碍培训近3.6万人次;为14.7万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实施了无障碍改造;为71.3万残疾人发放了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
全国各级残联共处理残疾人群众来信4.6万件,接待残疾人群众来访26.9万人次,其中集体访886批次、1.4万人次。
九、组织建设
2015年,省市县乡共建立残联4.4万个,各省(区、市)、市(地、州)、县(市、区)全部成立残联,乡镇(街道)残联已建率达到98.8%;已建社区(村)残协58.6万个,已建率达到93.7%。
省市县乡残联实有人员达11.1万人,乡镇(街道)、村(社区)选聘残疾人专职委员总计61.4万名。97%的省级残联配备了残疾人领导干部,68%的地市级残联配备了残疾人领导干部,53%的县级残联配备了残疾人干部。
全国共建立省级及以下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1.6万个,其中省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100%,市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96.6%,县级专门协会已建比例为92.7%。全国助残社会组织2826个。
十、服务设施建设
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得到全面发展。截至2015年底,全国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2281个,总建设规模491.37万平方米,总投资138.36亿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康复设施682个,总建设规模165.65万平方米,总投资51.27亿元;已竣工并投入使用的各级残疾人托养服务设施500个,总建设规模115.37万平方米,总投资29.92亿元。
十一、信息化建设
中国残联门户网站全新改版上线,重点加强了文件查询、机构查询、政策访谈、网上调查等服务栏目建设,发布稿件约3万篇,全年网站页面浏览量为1.6亿,同比去年增长超过1倍,访问人数达到660万人,成为残联与残疾人信息沟通交流的重要渠道。
中国残疾人服务网注册用户累计超过5万人,其中全年注册用户增长近1.6万人;年度页面浏览量近200万,访问人数达65万人,同比去年分别增长25%和22%。依托中国残疾人服务网开通了全国残疾人就业创业网络服务平台,收集2.2万个招聘残疾人企业约4万个岗位信息,收录400余个残疾人生产经营企业约1500件产品信息,为深入开展互联网+残疾人服务发挥重要作用。全面升级中国残疾人服务网微信平台,为残疾人提供残疾人证查询、政策文件查询等微服务。
截止2015年底,全国32个省、286个地市、1376个县级残联开通网站,比上年增加34个。2015年,开展第三次全国残联系统网站建设评价,除32个省级残联网站外,首次将中国残联14个直属单位纳入评测范围,A类(80分以上)和B类(60分以上80分以下)网站占比达到85%,总体建设水平有了明显提升。
截至2015年12月31日,全国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收录持证残疾人3145.7万人。中央本级惠残业务系统全部基于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实现残疾人实名验证,为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向残疾人提供精准服务提供了数据支撑。向吉林、福建、安徽、广东、四川、贵州、甘肃等省提供残疾人数据每日推送服务,保障地方个性化业务系统建设和应用服务的顺利开展。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作为国家权威的残疾人基础信息资源,在提高信息复用能力、减少重复建设的同时,已具备面向社会公众、残联系统、横向部委的信息资源共享能力,为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险补贴和各项待遇、提高残疾人社会福利水平提供有效支持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