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工商局组织3.15宣传活动

14.03.2014  13:04

3.15既是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国际“纪念日”,也是工商执法人员忙碌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申投诉”平台。为维护好消费者合法权益就务必知晓现行的《新消法》七大亮点,最高人民法院确认六霸王条款,他们将成为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一个新起点。

四川省平昌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笔山工商所执法人员在走群众路线、走基层.惠民生之际,为注重效果,广泛动员辖区居民、经营业主、中小学师生、过往行人实施“手拉手”精心组织3.15志愿者、消费者和经营者参加宣传纪念活动。3月14日,该所利用当地逢集日,采取深入基层,面向消费者,贴近消费方式,实施现场接受咨询87人次、散发资料234份、组织座谈41人次、举办100余人《新消法》的“消费者享有七日“后悔权”、 禁止泄露消费者信息、维权纠纷举证责任倒置、精神损害赔偿入法、消协可提起公益诉讼、销售假冒产品进入信用档案、违法广告代言人负连带责任”七大亮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确认六种霸王条款“‘禁止自带酒水’、‘消毒餐具工本费一元’或‘消毒餐具另收费,、‘包间最低消费xx元’‘ 如甲方需减少订席数,须提前十五天告知乙方,否则乙方将按原订席数全额收费’、‘请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谨防被盗,丢失本店概不负责’或‘公共场所请您携带好您的随身物品,如有丢失自负’、‘餐厅有权接受或拒绝顾客自带酒水和食品,如果顾客不接受餐厅建议将被视为自动放弃食品卫生投诉权利’”行为违法定性讲座1次,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科学、合理、健康、文明的消费理念,更多更好地营造和谐消费氛围。

通过该活动的开展,《新消法》亮点的讲解,最高人民法院确认六种霸王条款行为违法定性增强了消费者消费信心,有利于促进地方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彭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