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掀执行风暴“老赖” 赖不脱了

26.04.2014  02:29

  一笔欠款“赖”了多年后,他四处“躲猫猫”,连电话都不接。法院的生效判决,他当做废纸一样,理都不理……形形色色的“老赖”,折射出的不仅是信用意识淡薄、诚信缺失,更是对法律的藐视。

  今年1月,我市首次在巴中新报、巴人广场LED电子显示屏公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包括失信人员的姓名、照片、身份证号信息。从4月10日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又掀起“砺剑”执行风暴,“剑指”老赖。

  执行风暴刮了10天后,一些“老赖”见实在赖不脱,有的主动到法院自首,有的想方设法还钱。

 

  发布黑名单:

  巴城LED电子显示屏“晒”7名老赖,有“老赖”第二天就还钱

  “市中级人民法院及辖区法院第一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布如下:陈森,男,生于1973年8月9日,身份证号:1372319730809681X。苟洪涛,男,生于1976年3月10日,身份证号:513723197603107139 。巴中市房地产综合开发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夏潘联(总经理)。身份证号:513028195711270050,组织机构代码:62956578-9……”

  今年1月23日,巴人广场旁侧的LED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7名“老赖”的信息。显示屏中,这7名失信被执行人员的名单、照片、身份证号被一一“晒”出来,公之于众。

  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王立介绍,这是我市首批对外公布的典型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他们具备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王立说,这7名老赖中,涉案标的额最高达75万元,最少的为1万元。

  执行法官称,将老赖的信息“晒”在报纸、电视、网站以及LED电子显示屏上,就是为了促使“老赖”还钱、赔钱。

  失信名单公布第二天,就有人给法院打电话:我把钱还了,求你们把电子显示屏的信息删除了!”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一工作人员说,这个办法对部分“老赖”有效,但部分老赖摆出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架势,仍然拒不还钱,也不和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

 

  掀执行风暴:

  两月将执行64件案、失信金额980万元,多名老赖已被司法拘留

  曝光7名老赖的信息,此举虽对老赖有一定的震慑作用,但要让老赖尽快拿钱,还得依靠司法手段。

  4月9日,巴城200余辆公交车车载电视全天滚动发布公告, “凡在本院及辖区法院有未履行完毕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案件执行人,必须在4月15日前主动履行……拒不履行的,市中级人民法院将采取有力措施予以强制执行……”

  与此同时,巴中电视台、巴中新报以及各大网络平台同时发布了相同的《通告》,这标志着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启动了代号为“砺剑”的集中执行专项行动。

  据悉,全市法院有64件执行案将在本次为期两月的活动中集中执行,执行标的额达到了980万元,其中最大的一笔执行案为拆迁安置补偿,被执行人为巴中天宏房产公司,最小的一笔为人身损害赔偿,仅为2649元。

  “公告发布10天后,已有多名‘老赖’主动到法院提出还款计划,也有人还了部分欠款。”巴州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法官称,法院根据相关规定,已对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的“老赖”,处15日之内的司法拘留。

 

  揭老赖身世:

  民间借贷领域最易出“老赖”,小老板无钱就会”赖皮“

  记者注意到,除少部分合同纠纷、刑事附带民事案外,很多上榜的巴中“老赖”身陷民间借贷纠纷。“有相当大一部分‘老赖’集中在民间借贷案件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一名法官向记者证实。此外,“民间借贷”也是本报此前有关“老赖”报道的高频词。

  究其原因,有法官分析说,主要因为巴中这几年的交通得到极大改善,经济发展水平得到提高,投资项目增多,民间借贷比较活跃,在近年来“世界经济形势总体不太好”的大背景下,正规渠道获取低利率融资相对困难,“比如做小生意的个体户无法从正规渠道取得低利率的融资,就转向高利率的借贷,一旦经营上出现问题,就容易造成资金链断裂。”而民间借贷网本就庞大,“一旦其中一个环节发生断裂,极易引发’多米诺骨牌效应’,导致很多资金实力不雄厚的小老板外出躲债,当上了“老赖”。

 

  对话

  “老赖”抵赖:

  “做生意亏了500多万

  请考虑我的承受能力”

  50余岁的赵赖俊(化名),腰微驼,一双皮鞋满是灰尘,他身缠多起借贷纠纷,欠款达500余万元,属于典型的“老赖”。4月20日,一脸疲惫的赵赖俊在接受本报记者专访时说,他已看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公告,准备到法院说明情况。

  记者:你为何要当“老赖”?

  赵赖俊:我是南江县人。我以前耿直得很,但搞石厂和煤矿生意亏大了,还死了2个人,赔了一大笔钱。借账还钱,天经地义。我欠的账多了,估计有500多万,具体欠多少要查依据。

  记者:如何履行欠款?

  赵赖俊:我已收到了几个判我还钱的判决书。我和他们(借给我钱的人)过去是好朋友,他们把钱借给我,也想得点利息。但凤凰落毛不如鸡,我家里6个老人、4个小的都靠我养。很多时候,憋忙了,我就还一点,也是东墙补西墙。恳请法院考虑我的承受能力,再给我一定时间,我把新厂建好有效益了,就可还钱。

 

  债主落泪:

  40万元现金借出去5年只收回3万元,“吃人”的心情都有

  手拿一个不锈钢水杯,邵华德(化名)出现在记者面前时一脸的憔悴。谈起2008年借给赵赖俊的40万现金,60岁的邵华德连称“吃人”的心情都有。

  记者:为何要借钱给赵赖俊?

  邵华德:我认识赵赖俊有5、6年了。他过去是比较耿直,因搞企业需要钱,在一个朋友的担保下,我把40万积蓄借给他,3分的利息。但他经营出现偏差,一直没还钱,人都找不到。打电话,电话不接。眼看两年的诉讼时效期将过,我不得不到法院起诉他。

  记者:他欠钱不还,对你有何影响?

  邵华德(落泪):他把我忽悠得惨哟。每次都说得好好的,但不是那么做的,我现在连吃人的心情都有。春节前,他给我支了3万,说最迟正月初十还20万元。但过春节后,我就没把他找到。我父亲得胰腺癌,连送医院都没钱。

  记者:你现在有何想法?

  邵华德:都怪我听了朋友的话,我现在只想要钱。2008年的那笔40万现金,现在物价涨了,贬值了。我那个担保人,也成为被执行人。我希望,法院的执行风暴能给弱势群体撑起保护伞。

 

  相关案例

 

  10万元现金不还

  “老赖”被拘留15天

  彭实会、王菊芳诉陈森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陈森赔偿彭实会、王菊芳损失109120元。判决生效后,因陈森未履行,彭实会等2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陈森一直推脱说条件有限拿不出钱。鉴于陈森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平昌县人民法院作出了对陈森拘留15天的决定。拘留后,陈森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承诺履行法律义务。

 

  把人打伤还拒赔3.8万

  “老赖”正月初一家中被逮

  2002年6月,申请执行人周某某与被执行人吴某某因琐事引发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被执行人致申请执行人外伤性精神分裂症,经南江法院判决由吴某某向周某某赔偿38000元。执行过程中,吴某某下落不明致执行未果。

  2011年农历正月初一12时30分,申请执行人周某某提供了吴某某已于除夕之夜回到家中过年的线索后。4名执行干警赶到吴某某家,吴某某主动承认了错误,当即全部交清了赔偿款。

 

  相关链接

  “老赖”不能不能坐飞机,坐火车只能坐硬座

 

  据悉,如果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法院就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记者了解到,对于列入失信名单的被执行人,将被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并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意思就是,失信人员不得进入高档餐馆、娱乐场所消费,不能乘坐飞机、软卧,只能坐硬座。”王立解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