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出台 4城市试点“先照后证”

17.07.2014  18:06

        中新网成都7月15日电 (付敬懿)15日,四川省工商登记改革新闻发布会在成都举行,四川省工商局局长万鹏龙就审议通过的《四川省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先照后证”试点、电子化等热点进行政策解读。

        据万鹏龙介绍,自3月实施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以来,至6月四川省新登记各类企业5.6万户,占上半年新登记企业的82.4%,注册资本2707.97亿元,同比增长114.4%。《实施方案》的出台,明确了改革的各项任务,将对全面激发市场活力。

        据了解,《实施方案》主要包括放宽市场主体准入、实行“先照后证”试点、加强后续监管三大方面。其中,《实施方案》提出实行“先照后证”试点,将在成都、泸州、遂宁、甘孜4个市(州)选择一定范围开展“先照后证”工作。

        “除涉及市场主体项机构设立审批事项予以保留外,其余涉及市场主体经营项目、经营资格的,不再实行先主管部门审批、再工商登记的制度。”万鹏龙表示,除保留13项前置审批外,剩余117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改为后置审批事项,压缩率达90%,这一改革直接破解了工商登记前置审批项目繁证多,证、照互为前置的困局。

        《实施方案》还放宽公司注册资本登记条件,除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注册资本1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500万元的限制。

        “数据显示,绝大多数企业资金仍然维持在客观理性区间内,没有出现畸高畸低现象。”万鹏龙指出,社会上曾担心在改革废除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情况下,容易出现“皮包公司”并引发交易欺诈”。

        此外,《实施方案》提出建立适应互联网环境下的工商登记数字证书管理系统,推行全国统一标准规范的电子营业执照,电子营业执照与纸质营业执照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确定了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没有按照规定公示年度报告的企业,超过3年未履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其永久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黑名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