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再婚慎重 61岁妻子状告53岁丈夫:拿钱养我
2005年,眉山人刘玲与比自己小8岁的男子胥国民再婚;今年,61岁的婆婆刘玲状告分居多年的丈夫胥国民,要求其支付自己每月1000元的扶养费。随后,自称不堪其苦的胥国民也一纸诉状,要求解除婚姻关系。3月14日,成都商报记者了解到,该案已经立案,不日将开庭。
刘玲独子有病在身,胥国民在眉山举目无亲。律师指出,原本应该白头偕老,如今却遭遇扶养难题,这起案件有典型意义,值得关注。
61岁婆婆
小丈夫嫌自己老 当初承诺全忘了
再有5个多月,刘玲就将年满62岁了,按理说,她早该安享天伦之乐,但如今,她却将53岁的丈夫胥国民告上法庭,要求其每月支付自己1000元的扶养费。
刘玲称,自己和出生于1963年的胥国民,于2005年9月8日在眉山登记结婚,系夫妻关系,现胥国民不愿意与自己共同生活,自己已年过60岁,双眼视力差,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靠低保艰难维持基本生活。胥国民在蹬三轮车,有拆迁安置补偿款,每月有生活来源,但拒不支付自己生活费,不对自己尽扶养义务,请求依法判决胥某某每月支付扶养费1000元。
尽管61岁,但刘玲话语中气十足。她称,自己系再婚,婚后至2009年,因性格不合等,2009年,自己与胥国民分居,期间靠打零工为生,如今儿子有病,自己年纪大了,无法务工,只有靠低保等生活,才选择起诉。
对于期间胥国民为何不支付扶养费,刘玲解释,自己曾找过他,但多次被拒。
“当初结婚时,我和家人反复问他,说我比他大8岁,又没有工作,以后不要嫌弃。他说,以后大家都会老的。”刘玲说,如今,胥国民也起诉要和自己离婚,是忘了当初的承诺,嫌弃自己老了,也只有靠低保生活。
丈夫落泪
她结婚是为了钱
他已举债累累
提起刘玲,胥国民则称苦不堪言:我已经快被她折磨得崩溃,离婚是为了解脱。
今年53岁的胥国民看上去比实际年龄要大很多。他说,自己从外地到彭山后,以蹬三轮车为生,曾被一个30多岁的女人骗过。
后来,胥国民结识了正在做保健品生意的刘玲,考虑到刘玲当时年龄已50岁,想踏踏实实过日子的胥国民选择在2005年9月第一次走进了婚姻的殿堂。
“后来,她就想着法子用我的钱,从2005年到2009年,我因为她的保健品生意,给家人借了不少钱。”胥国民称,刘玲和自己结婚就是为了自己的钱。“后来她看我没有钱了,就搬了出去,我在成都打工期间,她还制作了假的房产证等领取了我的房屋补助款等。”
2016年,快53岁的胥国民从成都回到眉山市,在一家工厂当保安,每月工资1000多元,刘玲的生活和胥国民又有了交集。
“她可能知道我2013年地震房屋有10多万的补偿,又想惦记我的钱。”说到此处,胥国民情绪激动,泪水滑落。“这些钱有的还了当初的债,有的我生病吃了药,我自己的债现在都没有还清,她以为我还有钱。”
得知自己被起诉要求支付扶养费,一番询问后,胥国民选择起诉与刘玲离婚。“年轻的女人骗人,年纪大的女人也骗人,她(刘玲)满口谎言,我被折磨得不行了,举目无亲,离婚了我好解脱。”对此说法,刘玲却不予认可。
律师说法
夫妻间有扶养义务
老人再婚更应慎重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权益高级合伙人张承凤律师表示,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养义务,和子女赡养在法律上没有先后顺序。在离婚上,就是看夫妻之间感情是否破裂,法院先可以做调解,调解不了,法院就会审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来作出判决,至于会不会给一次性经济帮助,法院会综合婚姻破裂的原因、结婚时间等考虑。
张承凤律师提醒,时代在变化,人们越来越追求自我的幸福,再婚离婚率更高,特别是老年人。因为老年人再婚后,固有的性格、习惯和观点等都很难改变,双方如果在协调、包容上的能力不够的话,合拍的可能性越来越小,离婚率就更高。
在四川新念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新年律师看来,此事在老龄化下的扶养问题上具有典型意义。两人如今一个年过五旬,一个年过六旬,本该是白头偕老,但不曾想发生这样的情况,随着老龄化加剧,老年夫妻的扶养问题值得关注。
王新年表示,《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哪一方在经济、疾病等方面更困难,另一方的扶养责任就更重一些。子女也有赡养老人的义务,这和夫妻之间的扶养义务不冲突,两者是并行的。关于离婚,如果夫妻感情破裂,法律上是允许的,多年分居在司法实践中会作为考量夫妻感情是否已破裂的一个因素。(刘玲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