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公交车纵火案告破:确认系嫌疑人个人实施
中新网成都5月14日电 (记者 刘忠俊)14日,四川宜宾市召开新闻通报会,向社会通报了“5.12”公交车燃烧案侦破情况,警方经过48小时的连续工作该案成功告破,确认系犯罪嫌疑人余跃海个人实施的极端行为。
通报称,“5.12”公交车放火案现场唯一死者为内江人余跃海。警方在侦办过程中,通过物证指向、亲属辨认、指纹对比、DNA锁定,确认死者为余跃海。现场勘查中,从死者腰部提取一部手机,机主登记资料为余跃海。
据警方透露,余跃海于2007年因一起伤害案,被翠屏区公安分局治安拘留15天,并留下食指指纹。通过现场死者指纹与余跃海2007年留下的指纹比对,认定为同一人。同时,警方还经过比对余跃海和其女儿的DNA,认定二人系父女关系。
警方调查认定,2014年5月12日下午15时55分许,余跃海乘坐电三轮离开其住地,手中提有一蓝色包装袋,袋内装有盛满汽油的白色塑料桶,16时45分许,余到达南门桥北桥头女学街口公交车站,并在此逗留,16时56分许,余在此登上路过的14路公交车中门,手中提有从其租房处离开时提的蓝色包装袋,16时58分许,余在行驶中的14路公交车中门处倾倒汽油并用打火机点燃,引发公交车燃烧。
宜宾警方通过调查证实,同车目击证人亲眼目睹余跃海在公交汽车上倾倒汽油并用打火机点燃,起火点位于汽车中段靠近车门位置,与余跃海所站位置一致。另外,从起火点提取的检材中检出汽油成分,现场提取的打火机为红色,与目击证人陈述一致。通过对余跃海临时租住地搜查勘验,提取到一个5公升容量白色塑料油桶,桶内装有3.6公升液体,经检验为汽油,燃烧中心现场提取的塑料桶残留物与余跃海租住地提取的装有汽油的白色塑料桶为同种物质。综合上述情况,认定“5.12”公交汽车放火案系余跃海个人实施的极端行为,排除其他人员参与共同作案的可能。
5月14日下午,又有6名重症伤员转入宜宾市二医院总院ICU病房,4名心理医生已入驻医院开展心理干预,北京、成都、泸州等地的医疗专家已抵达宜宾正在对伤员展开救治等。
目前,宜宾“5.12”公交车放火案当地已投入医护人员200余人,在医院住院伤员还有74人,其中重症4人、中度16人、轻伤(包括其他损伤和观察病人)46人,已有3名伤员经治疗康复出院。(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