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建立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读高中免学费还有补贴
成都商报记者 汪玲
学生资助既是国计,更是民生,事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前途和命运。2013年,全市教育资助总投入资金约14.1亿元,受益学生累计达173.2万人次,实现了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的满覆盖,全面构建起了“纵向贯通、横向联通、各级各类学校全覆盖、集免、奖、助、贷、补多位为一体”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再过10天,同学们即将开始新学期了,哪些同学可以享受到学费减免?各种补助和助学奖励又该如何申请?日前市教育局对全市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行了梳理,为学生和家长们提供了一份完整的入学资助指南。
幼儿园
读公益性幼儿园
财政给补助
1:保教费减免
资助对象:普惠性幼儿园3周岁以上在园幼儿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及孤、残幼儿。
资助标准: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减免保教费,全年按10个月计。
2:公益性幼儿园补助
资助对象:在公益性幼儿园就读且年满3周岁的成都籍幼儿。
资助标准:中心城区每人每月减免保教费200元,其余区(市)县按当地发改、财政部门核定标准减免,全年按10个月计。
小学和初中
“两免一补”
改善营养
1:“两免一补”
资助对象:所有公办在校生免除学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在校住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生活费补助
生活补助费资助标准: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
2:免除住宿费
资助对象:14个郊区县公办学校所有在校住宿学生均免除在校住宿费
资助标准:按价格部门核定标准全额免收
3:营养改善计划:
资助对象:都江堰、彭州、崇州、邛崃、金堂、蒲江、新津、大邑8市(县)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不含县城学校)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在校学习期间,每天给予3元的膳食补助。
4:鸡蛋牛奶工程
资助对象:营养改善计划未能覆盖的公办学校成都籍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资助标准:在校学习期间每天一个鸡蛋、一盒牛奶。
5:育苗计划
资助对象:资助都江堰、彭州、崇州、大邑、邛崃、金堂、蒲江、新津8个市(县)的初中、小学在校孤儿、低保家庭学生共计1447人,金额72万元。
资助标准:500元∕年·人,分别为每个学生订做春秋、夏、冬三套服装。
普通高中
寒门学子免学费还有生活补贴
1:免课本费:
公办学校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可直接向学校申请免除课本费。
2:免住宿费:
公办学校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可直接向学校申请免除住宿费。
3:生活补助: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人均1500元/年的生活补助。学生可直接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持居住地街道(乡镇)或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学校受理申请后按程序进行评审、公示,并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实施资助。
4:免学费
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公办学校对学生个人全免,民办学校学生按同类公办免费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学生个人应交费额),收费标准与补助之间的差额由学生个人交纳。
5:宏志班
资助对象:成都户籍低保家庭或低保边缘困难家庭;中学曾被评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其他荣誉,综合素质A等;中考升学成绩达本区(市)县当年“宏志生”招生学校同批次录取要求(指标到校生和高中在读学生不受此条件限制);未受其他资助。
资助标准:学费、书本费免收;生活费一圈层4000元∕学年·人,二、三圈层3500元∕学年·人
6:志远班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困难、中考成绩超当地省重点录取线,身体健康、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资助标准:免去高中三年学费,同时根据成绩和综合表现还可获得最高4000元/学期的奖学金;纳入武侯高级中学统一管理,三年后在成都参加高考。
7:希望班:
资助对象: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中考成绩超当地省重点录取线50分(如未举行中考,以平时成绩为考察推荐)以上;身心健康、学习能自主、行为能自律并具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资助标准:全免费(学费、书本费、资料费、保险费、校服费、床上用品费、住宿费等);在成都高新实验中学读完高中,在成都参加高考;每月的生活费根据每学期在(市、区)调考成绩分三个等级以奖学金形式发放。
中职学校
“职业教育券”可直接抵学费
1:学费免除:
公办中职学校具有全日制正式学籍的所有学生(不含艺术类表演专业学生)入校时直接免除学费。
2:民办中职的学费补助:
在经批准设立的民办中职学校就读的具有全日制学籍的一、二年级学生(不含艺术类表演专业学生)入校时可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免费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学生个人应交费额),经批准的收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的部分,学校可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3:生活补助:
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藏区“9+3”学生可享受1500元/年。人的生活补助。学生可直接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持居住地街道(乡镇)或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学校受理申请后按程序进行评审、公示,并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实施资助。
4:职业教育券补助:
成都籍学生就读成都区域内具有招生资格、收取中等职业教育券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艺术类表演专业的一、二年级学生可享受1200元/年。人的职业教育券补助。由就读学校打印和发放职教券,学生持券到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确认户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学年初报到时直接持券冲抵学费。
5:免住宿费
中职学校享受了国家助学金的在校住宿学生,公办学校对学生个人全免,民办学校学生按同类公办学校免费标准给予补助(补助最高不超过学生个人应交费额),收费标准与补助之间的差额由学生个人交纳。学生可直接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持居住地街道(乡镇)或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学校受理申请后按程序进行评审、公示,并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实施资助。
大学
低保家庭学生求职也有补贴
1:国家奖学金
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院校中特别优秀学生
资助标准:8000元/生。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
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5000元/生。年
3:国家助学金
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2000元/生。年
4:生源地助学贷款
资助对象:具有成都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年最高6000元 5:高校新生入学资助
资助对象:每年高考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资助标准: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
6:金秋助学计划
资助对象:新考入大学的建档困难职工子女
资助标准:三圈层每位学生配套800元;二圈层每位学生配套600元;五城区每位学生配套500元。同时,对在读大学生资助的配套资金为300元。市总工会直接资助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助学金为3000元/人。子女在大学就读期间,市属企事业单位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仍然困难的,继续给予每年1200元的助学金。
7: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
资助对象:城乡低保家庭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及高校的应届残疾毕业生
资助标准:一次性补助给学生每人800元。
其他资助计划
残疾人自强助学金
2013年残疾人自强助学金共资助残疾学生2106人,资助金额248.5万元。
资助对象:困难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学生子女。
资助标准:
1.学前教育机构内接受学前教育康复的受助对象发放助学金标准每人每年500元。
2.小学(包括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受助对象,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
3.中等学校在读受助对象(包括普通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初中、高中、职业中学、职业中专学生),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
4.经全国普通高等学院招生考试录取的在读大专(含高职)受助对象,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元。
5.经全国普通高等院校招生考试录取的大学本科在读受助对象,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
6.参加全国高等院校并被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7.成都广播电视大学残疾人教育学院专科、本科残疾学生助学金分别按照1500元、2000元每年的标准执行,资助年限为3年,另设立学院奖学金,用于奖励学院品学兼优学生,奖学金标准为每人每年500元。
8.经全国成人高考进入成人高校学习,以及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受助对象,凡审批当年修完全部课程并取得国民教育学历者,依据学校学费收据给予一次性学习费用补助。最高补助标准为:大专(含高职)毕业每人2500元,大学本科毕业每人3000元。
新市民大学生培养计划
2014年春季开始实施“新市民大学生培养计划”,采用“个人为主、政府支持、学校减免、社会捐助、企业帮扶”的办法对新市民学习资助进行补贴。市教育局对正式注册后三年内取得毕业证的新市民,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成都电大对参加新市民大学生培养计划的学员按照每人500元的标准进行一次性学习费用减免;成都电大按照新市民大学生源规模的5%设立奖学金,对学习成绩优秀的毕业学员,按照每人500元/次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