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开学 看看成都娃们可享受哪些学费减免和资助

20.08.2014  20:15

  保基本、全覆盖 “从幼儿到大学毕业”应助尽助

  成都建立起多位一体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学生资助既是国计,更是民生,事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前途和命运。成都市委、市政府一直非常重视学生资助工作,并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了强有力的保证。

  2013年,成都市教育资助总投入资金约14.1亿元,受益学生累计达173.2万人次,实现了从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的满覆盖,履行“不让一个孩子因为贫困而失学”的庄严承诺。其中,全面实施义务教育“两免一补”,对93.9万人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并免费提供教科书、作业本,投入资金约5.49亿元;对13.6万人次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给予学费免(减)补助,投入资金约2.3亿元;对约15.7万人次义务教育阶段、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生给予了生活补助,投入资金约2亿元;在远郊8个区(市)县298所义务教育学校开展营养改善计划,资助学生约22.7 万人,投入资金约 1.2亿元。全面构建起了“纵向贯通、横向联通、各级各类学校全覆盖、集免、奖、助、贷、补多位为一体”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再过10天,新学期就将正式与同学们见面了,哪些同学可以享受到学费减免?各种补助和助学奖励又该如何申请?日前市教育局对全市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进行了梳理,为学生和家长们提供了一份完整的入学资助指南。

  【学前教育】:

  读公益性幼儿园 财政给补助

  为缓解家长们“入园难、入园贵”的主观感受,成都市大力发展公益性幼儿园,并对就读公益性幼儿园的成都籍幼儿给予专项补贴,近三年,全市财政补助累计2.3亿元.而针对普通学龄幼儿,一些直观的减免更能让他们感受到助学的力度。

  1:保教费减免

  资助对象:普惠性幼儿园3周岁以上在园幼儿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及孤、残幼儿。

  资助标准:按每人每月100元的标准减免保教费,全年按10个月计。

  认定程序:直接向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持居住地街道(乡镇)或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家庭贫困、孤、残证明。幼儿园受理申请后按程序进行评审、公示,并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实施资助。

  2:公益性幼儿园补助

  资助对象:在公益性幼儿园就读且年满3周岁的成都籍幼儿

  资助标准:中心城区每人每月减免保教费200元,其余区(市)县按当地发改、财政部门核定标准减免,全年按10个月计。

  认定程序:入园时直接免收。

  【义务教育】:

  “两免一补” +营养改善      农村娃上学也不愁   

  2013年,我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在报到注册时即免交了学杂费和教科书费、作业本费,实现了“应免尽免”。此外,成都还向3.8万余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发放了生活补助,做到了应补尽补。

  此外,按照我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实施方案(成办发﹝2012﹞56号),2013年在邛崃市、大邑县省级试点的基础上,三圈层其余6个市(县)全面启动实施营养计划,目前,我市营养计划已覆盖三圈层21.8万名学生。

  1:“两免一补

  资助对象:所有公办在校学生免除学杂费、课本费、作业本费,在校住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享受生活费补助

  生活补助费资助标准:小学:1000元/生.年、初中:1250元/生.年的生活补助。

  认定程序:生活补助由学生或家长直接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申请时需持居住地街道(乡镇)或法定监护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家庭贫困证明。学校受理申请后按程序进行评审、公示,并报相关部门审核后实施资助。

  2:免除住宿费

  资助对象:14个郊区县公办学校所有在校住宿学生均免除在校住宿费。2013年全市共10.9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住宿学生免除住宿费,资助金额8395.6万元,受助学生占成都市义务教育阶段在校住宿学生总数的58.4%。

  资助标准:按价格部门核定的标准全额免收。

  认定程序:直接免收。

  3:营养改善计划:

  资助对象:都江堰、彭州、崇州、邛崃、金堂、蒲江、新津、大邑8市(县)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不含县城学校)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在校学习期间,每天给予3元的膳食补助。

  认定程序:由学校通过发放鸡蛋、牛奶等食品或食堂供餐等方式实施

  4:鸡蛋牛奶工程

  资助对象:营养改善计划未能覆盖的公办学校成都籍城乡低保家庭学生。

  资助标准:在校学习期间每天一个鸡蛋、一盒牛奶。

  认定程序:直接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收到申请后与“成都市城乡一体化救助体系信息平台”相关信息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实施资助。

  5:育苗计划

  资助对象:资助都江堰、彭州、崇州、大邑、邛崃、金堂、蒲江、新津8个市(县)的初中、小学在校孤儿、低保家庭学生共计1447人,金额72万元。

  资助标准:500元∕年·人,分别为每个学生订做春秋、夏、冬三套服装。

  认定程序: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在所在学校、乡镇等有关单位协助下,填写《成都市“阳光育苗工程”学生基本情况表》各一份,并报送当地市(县)慈善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