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座“头顶库”面临汛期考验 我省专题部署防范尾矿库重特大事故

29.06.2016  10:24
  在尾矿库的下游1公里距离内(含1公里)有居民或重要设施,这样的尾矿库被称为“头顶库”。6月28日,我省召开遏制尾矿库重特大事故专题会,并出台《四川省遏制尾矿库“头顶库”重特大事故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全面部署提升我省“头顶库”的安全保障能力,有效防范重特大事故。“头顶库”一旦溃坝,由于泥沙流速大、应急时间短,下游居民撤离和设施转移难度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我省现有31座“头顶库”,在今年汛情较为严重的情况下,易引发重特大事故,亟待进一步综合治理。

  这些“头顶库”中有3座“病库”,部分库因建设时期较早,安全设施设计不够规范,建设标准低,事故隐患较重。受经济形势影响,部分停产停建“头顶库”的技术和管理人员流失严重,隐患治理进度缓慢。

  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消除“病库”,确保所有“头顶库”达到正常库运行标准。定期对治理工作进行“回头看”,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促进地方政府应急救援预案与“头顶库”企业应急预案有效衔接,推动建立“头顶库”应急救援联防联动机制,有效防范汛期和极端气候引发的事故灾难。同时,鼓励企业采取提等改造、降低设计坝高、闭库等综合治理方式,不断提升“头顶库”安全水平,严防发生“头顶库”重特大事故。推进生产运行的“头顶库”全面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工作;对已达标“头顶库”不定期进行专项检查,促进企业巩固达标成果,持续改进升级。

  我省还将建立“头顶库”数字化档案,利用定期监测数据对“头顶库”进行风险管控。依法严格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严防尾矿库新建即成为“头顶库”。

  实施方案明确,“头顶库”治理工作今年6月开始至2018年12月结束。省安监局将对“头顶库”重点治理地区和重点治理项目进行重点督查,并对各地“头顶库”综合治理完成情况进行抽查。(记者 刘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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